“都听见了吗?殿下说,今起每天中午一顿肉!”
薛常青鼓足了气力,大声冲士兵们高喊。
声音传出,校场上登时炸了窝,听清话的士兵将话递给未听清的。
一传十,十传百,不多时,两千余士兵都知道了。
“你没听错吧?真有肉吃?”一士兵口水都流了下来。
“你他娘百步外放个屁我都不会听错,这怎么会错。”
“这殿下以前对咱们不闻不问,现在怎么发了善心,该不会要打仗了吧。”
“管这么多干什么,饱死鬼总比饿死鬼要强。”
几个士兵窃窃私语,也不知谁喊了句“殿下千岁!”,众士兵纷纷高喊起来。
一时间声浪一波高过一波,如海啸山摇。
刘钧站在众人中央,面带微笑,他心知想要稳坐王位,收买人心为第一要务。
否则即便有了火绳枪,谁为自己卖命?有了纺纱机,又谁为自己纺纱。
所以,他从未因为自己是个王爷,就时时把自己端起来,摆架子,而是对所有人都平易近人。
“殿下高明,这一顿肉便收买了人心。”
薛常青捻着发白的胡须,点头叹服。
和刘钧相处越多,他越发现刘钧与从前大不相同,甚至怀疑前段日子他是装傻充愣,故意迷惑众人。
若刘钧真如此思虑深远,在这乱世之中,或许景州的未来还有一丝盼头。
想到这,他的嘴角不由涌上一丝笑容。
“不过力所能及之事,谈不上收服人心。”
他很清楚,一顿肉不过让士兵能对他添些好感,要让士兵忠心为他出生入死还差些火候。
高呼的声浪渐渐平息,刘钧指着一排士兵道“这肉可不是让你们白吃的,校练不合格,你们是要吃鞭子的,薛将军,从这队士兵开始,一一演练给本王看。”
一边说,他一边回到点校台。
薛常青应了声是,将军中五位管辖五百人的营校尉集中过来吩咐。
营校尉又吩咐营中管辖百人的队正,队正又吩咐麾下什长。
“殿下,护军府只有二百支火绳枪,一百支在这,一百支在北大营,为了便于训练,末将想了个法子,没有火枪的士兵用竹筒替代。”薛常青将一根大概一米四左右长的竹竿递给刘钧。
“这个法子不错,至少不必让没火枪的士兵傻站着。”刘钧赞叹。
竹竿的长度和火枪差不多,而且还配了一根小的,充当捣火药的通条。
“第一营,第一队,准备装填!”
二人正说着,号令响起,五百士兵分五排列队。
有火枪的士兵站在第一排,拿着竹竿的士兵站在后面。
“开始!”
命令下达,第一排有火枪的士兵从右侧的皮袋中捏出一枚铅弹咬在嘴里,又拿起身体左侧的牛角壶。
打开壶盖,从中倒了点火药在火绳枪尾端一侧的引药锅中,再将引药锅的盖子盖上。
接着,士兵将火绳枪放下,倒了一部分火药在枪管中,又把嘴里铅弹捏出,搓干上面的唾液,塞入枪管中。
完成这个步骤,士兵从枪管下抽出用来捣实火药的通条,从枪口伸进去捣了数下。
最后,拿起火绳点燃,将其固定在尾端的火绳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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