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赵与珞堂堂正正的读书人,甚至有些刻板,但赵维对付亲爹自有妙计。
赵与珞说完也发现不对,怎么又中招了?
瞪眼骂道:“混蛋小子,何时能与本王庄重些许?”
赵维一听,立马坐直身子,“来吧,庄重了。”
“你!!”把赵与珞无语的,心说,还不如以前混蛋点,最起码还知道怕老子。
清了清嗓子,换了话题,“我来问你,你昨日带回来那个俘虏呢?”
“嗯?”赵维眉头一皱,“还要俘虏做甚?昨天不是和张太尉说好了吗?不留此地。”
赵与珞却道,“朝廷想通过那人与他的部族建立联系。最好化解误会,友好相处。”
“什么!?”赵维腾的从床上弹起来,“怎么还要友好相处了?”
心说,不是又起了什么幺蛾子吧?
“你急什么?没有半点稳重!怎地?不留此地,就不能友好了?”
赵维一听,似乎不是他想的那么回事,“还请父亲大人明示呗!”
只见亲爹一叹,“你提的那个不留此地的建议,朝臣已然附议。”
“可是,即便要走,这里毕竟是回归宋土的必经航道,加之谁也说不准元军会不会追来。所以,为父的意思是,与当地土人交好,在此留一哨站。”
“哦!!”
赵维懂了,竖起大拇指,“还是爹想的周全。”
当下不再扭捏,陪着亲爹在营帐边上找到蹲了一宿的血头。
结果,亲爹也是第一次见到当地土人,不由咧嘴,心说,个头倒是不小,但怎么就......怎么就不穿衣服的?
登时上来文人的酸腐之气,声色厉敛,“衣不蔽体,是何体统?来人,与这儿郎一身衣袍。”
血头听不明白赵与珞说的是什么,但也知道自家主人在这位面前也要十分恭敬,估计是个首领、祭祀一类的大人物。任由赵维命人拿了件自己的对襟儒袍给他套上。
可把血头吓坏了,这么精致的金线袍子就给奴隶穿?
而接下来更让血头不解,那少年又赶他走了。
对此,血头很失望。因为他宁可做奴隶也不想回去,不想拥有第二个名字。
可是,这回不走不行,那少年态度坚决地向他比划了半天,血头懂了。
原来,他们并不是入侵者,他们只是路过。想让他回去通知部落不用担心,而且想见他们的酋长。
于是,血头终于被赵维赶走了。
离开宋营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的,有些恋恋不舍。
“我地个亲爹啊!”赵维看着狗皮膏药一样的血头,如释重负啊!
“言语不通真他娘的费劲。”
赵与珞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这小子一会儿不飙糙话就浑身痒痒,当爹的却是已经习惯了。
面有难色,“你说这些蛮夷会明白咱们的意图吗?莫是一厢情愿,还要与咱们为敌。”
那样一来,赵与珞在此留守哨站的想法也就落空了。
可是,在他看来,这是十分有必要的。
不但能预知元军动向,而且在离宋之前,赵与珞可是精心布置了眼线细作,且留有海船。他希望有朝一日这些人可寻迹而来,了解中原动向。
“这可说不准。”赵维瞥着嘴,给亲爹打起预防针。
印象中,北美的印第安人可是十分彪悍的。几百年后,没少和白人殖民者对着干。
其实,赵维想错了。
美洲印第安人确实骁勇善战,这是无数岁月与自然抗争所形成的民族性格。
但印第安人彪悍的同时,也十分淳朴。他们的宗教信仰贴近自然,供奉自然神力,也崇尚祥和友善。
事实上,大航海时代,最初来到美洲的白人几乎都得到了印第安人的款待和帮助。
他们甚至拿出一部分土地分给这些白人流亡者,让他们建立家园。
只不过,单纯的美洲原著民低估了殖民者的贪婪。他们不满足于印第安人的慷慨赠予,而是想要印第安人的全部。
于是,敞开胸怀接纳白人的北美印第安被掠杀的几近灭种,最后落得被圈养的命运。
以加勒比原著民命名的加勒比海,正成了海盗和白人贩卖奴隶、掠夺财富的交易场。
而盛情接待西班牙人的印加帝国,被几十个白人勒索,最后灭国。
阿兹台克的命运与印加亦如出一辙。
至于玛雅文明,更是没用白人出手,在天花和痢疾的肆虐之下成为了世纪之迷。
至此,美洲土著为他们的单纯付出了代价,成了“少数族裔”,白人的附庸。
血头消失在密林之中,带回来的不是印第安人的石矛和战吼,而是托尔特克人对远方来客的热情。
临近中午,赵维正想着回帐睡个回笼觉,营中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所有人寻着动静,都往营门方向走。
赵维皱着眉,也跟着众人过去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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