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凌哥太客气了,叫我雪儿就好,说起黑风口,有句老话叫作十过黑风口,八九入狼口,那里的草原野狼很多,也很凶猛。”
雪儿!还没叫呢,方凌云的骨头就有点酥了。
“还是叫江雪姑娘吧,还要多久能到黑风口?枪在哪儿呢?”方凌云努力抗拒着心中的小恶魔,最好能打几枪,分散一下注意力。
“在马背上的行囊里,子弹足够用,小凌哥要试枪吗?”
“嗯,以前没用过枪,试试也好,省的到时候拖你后腿。”方凌云可不认为江雪不懂枪,住在北疆的居民,是国家认可极少数可以执枪的国民,毕竟这里地广人稀,野兽很多,没枪没办法生存。
当然,从法律上讲,不管你是哪儿的人,只要是国民,执枪就是违法的,事实上在北疆、冥HN藏等几个省份,有枪的居民很多。
转身从马屁股上的包里翻出两只大手枪,方凌云不是军迷,不认识手中的武器,直觉告诉他,这两把手枪个头大的古怪,和他所知的手枪完全不同。
“小凌哥,这是达达手炮,十二毫米口径,小口径的手枪,在这里不好用的,射程太近,威力也不够,打在狼身上狼会忍痛继续扑上来。达达手炮的威力大,射程远,可以在八十米外,打烂狼头,缺点是后座力比较大,不容易射的准。”
手炮,这名字够威猛。行囊里除了两只手炮外,还有四个弹夹,六盒子弹。
“小凌哥第一次接触手枪?”
“是的。”
“很简单的,小凌哥这么聪明,一学就会。这是弹夹,从这里插进去,拉动枪栓,这里是保险,推开它,对准目标就可以射击了。”
嗯,是挺简单的,男孩子就算不是枪迷,也见过影视剧里开枪的动作,上弹夹,拉枪栓打开保险,提醒自己枪不能对着人和马。
“会不会吓到马儿?”方凌云的心还是挺细的,第一次骑马,乌云很给面子,如果惊到它,就别想着要脸了,它会帮你把脸按在地上摩擦。
“放心吧小凌哥,它们早就熟悉枪声了。”江雪笑着说道,还好有轻纱遮面,要不然方凌云又要把执不住了。
“那我就试试了。”干枯的草原上没什么合适的目标,随便找了一个,双手握枪,第一次打手枪,方凌云不敢托大,特别是在让他心动的姑娘面前,打不准没关系,要是被震的从马上掉下来,那可太丢人了。
‘砰’一声枪响,坐下的乌云完全没反应,倒是反方凌云自己吓了一跳,声音好大,至于子弹飞哪儿去了,鬼才知道。
试了一个弹夹,感觉上来了,至少知道弹着点在哪儿,手腕微酸,感觉还行,又学着压子弹,其实枪也挺好玩的。
两人四马,在枯黄的草原上快速前行,远远的看到一座高山,显得巍峨挺拔,其实这山并不高,最多两百多米,可这里是草原,四周一片平坦,就显得特别的高大。
“小凌哥,要准备一下哟,前面就是黑风口了,野狼群经常在这里活动,遇到的机率很高。”江雪说着,把枪插在马鞍两侧的枪套中,这枪太重,带身上很不方便。
“好的,没问题。”方凌云学着江雪的样子,插好枪,又觉得枪满好玩的,又拔出来,检查弹夹,随手作了个瞄准的动作,心中的小恶魔偏在这时候出来捣乱,方凌云压制不住心中的冲动,对着远处扣动扳机。
‘砰’
‘嗷……’一声凄厉的狼嚎,坐下的乌云显得有些不安。
“啊……小凌哥好厉害,这么远就发现野狼了,这至少有一百五十米,一枪命中,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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