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重重疑虑回了房,观莺坐在菱花镜前,伸出纤长的手指,轻轻按上自己保养得宜的肌肤。她指尖染着通红的蔻丹,每一股指甲都拿小银锉子一点一点地精心打磨过,圆润修长,宛若弦月。
这样的指甲滑过脸颊,是一点都不会疼的,反而有玉石一般温和的触感。观莺着意勾勒着自己脸颊的轮廓,视线从镜子里一寸寸扫过,仔细端详着自己的五官容貌,直到确认了自己是美的,并不比那花魁差,甚至比之更加气色红润,容光焕发。
她满意地朝着镜子中的自己抿唇一笑,抛了个媚眼,眼波一晃,两腮立刻浮了层浅浅的红晕,搭着红莲瓣样的指甲,迷离魅惑,嫣然无方。
“肮脏,下贱……伺候人的?真是不知饿汉饥……”观莺口中喃喃着,目光逐渐变得恍惚。
她原本也不叫这个名字,也是正经人家的女儿……她爹是个破落秀才,偏偏还要纳妾,从烟花巷里赎出了她娘,带回家生下了她,又嫌是个女儿,不爱搭理这对母女,任她们在家中受尽欺凌,过得连奴婢都不如,最后被彪悍的大老婆赶出来,流落街头。
寒冬腊月,母女两个流离失所,又没有金银细软傍身,整日里饥寒交迫,当真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总说虎毒不食子,观莺的亲娘却受不了艰苦度日,将亲生女儿卖了,换了银子自去谋生。后来,观莺经历了许多事,受尽了人间的屈辱,最终才被卖进了冷香阁。
对她而言,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而且要活得好,活得春风得意。她娘虽狠心,却也给了她一副好皮相好身段,让她得以在初入冷香阁时,很是当红了一阵,可惜欢恩薄凉如露水,一转眼就被抛诸脑后。
她自己也懂得,只靠谄媚承欢不可能出人头地。于是无论弹琴唱曲,搓牌烹饪,她都要沾一沾。起初她也是谨慎的,知道察言观色,凡事不敢与人相争。几年过去,她也伪装不住了,泼辣风骚的脾性暴露出来,所学种种也皆无所成,唯独一手月琴还算尚可。
眼看着自己就要无出头之日,焦灼之下,她竟也逼出了潜质,发狠苦练了半年,又买通了琴师,偷偷换自己登台。夺得头牌的方式虽不光彩,于她而言也无所谓,昨夜的风光彻底叫她迷了眼,台下的人都醉倒在她石榴裙下,无一不为她叫好。至少在那一瞬间,她真的觉得,自己和传闻中那位花魁也无多少分别。
整个花厅的喧嚣热闹也令观莺醉倒,她听说过,四年前那位花魁一曲琵琶惊艳四座,喝彩叫好之声如雷贯耳,滚滚不绝。她起身向台下娇俏一笑,模仿着传闻中的墨觞花魁,抱着琴直接往回走,果然有许多人沿途拦下,请她与自己吃一杯酒,说笑逗趣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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