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马浩宇吃了一顿饭,平时不喝酒的顾瑾难得还喝了点酒,为了助兴,马浩宇还点了两个小倌过来唱曲,其中有个小倌长的格外的清秀好看,一边唱曲一边不时的用含情脉脉的眼神扫向顾瑾,一双桃花眼水汪汪的,瞧着就我见犹怜。
“你现在怎么好这口了?”
顾瑾被撩拨的有些不自在,她凑近马浩宇,低声问道。
“你跟我装是不是?”
马浩宇满脸跑眉毛的嘿嘿一笑。
“冯二哥送信给我,说你在登州找了个容貌绝色的哥儿养在府里头,你说你也真是的,咱们兄弟还装什么?我原来就奇怪,以前找的姐儿你为啥都不爱,原来你是喜欢这个呢!”
马浩宇也小声说着,说完后还拿肩膀撞了顾瑾一下,笑容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顾瑾如此厚脸皮的人难免也有些脸红了,她的确是喜欢男人,但和马浩宇想的却不是一回事。
“别胡说,不是那样的,冯海这个大嘴巴就爱胡咧咧!”
顾瑾板着脸辩解。
“切,别跟我扯淡了,咱们都是爷们,还能不懂你这个?”
马浩宇嘴里说着,拿着酒杯和顾瑾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顾瑾拿着酒杯没有喝,嘴角却郁闷的抽了抽。
喝完后马浩宇对那个小倌招了招手。
“毓秀啊,别唱了,过来陪我兄弟喝一杯!”
那个叫毓秀的小倌听了此话脸上露出了有些羞涩的表情,他放下了手中的琵琶,然后走了过来。
“顾大人,在下敬您一杯!”
毓秀说道,他拿起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又把顾瑾并不满的酒杯满上,拿起酒杯对着顾瑾拱手,随后一饮而尽。
“好,痛快!”
马浩宇叫好。
顾瑾看那毓秀如此,也只好拿着酒杯喝了一口,算是给了毓秀面子了。
毓秀见此面上带出欢喜,他坐在顾瑾身边,开始为顾瑾布菜斟酒,而另外一个小倌也坐在了马浩宇的身边,开始伺候马浩宇。
毓秀很殷勤周到,马浩宇见此笑呵呵的。
“我说顾兄啊,要不说还是你有面子呢!这毓秀平日里傲气的很,多少人捧着银子请他出来他还不应呢,今天我一提是你,他才乐意的。”
毓秀的脸上更添了几分红晕。
“顾大人才华横溢,容貌风度若谪仙,当日顾大人高中状元,带红花游街的时候毓秀曾经有幸一见,心中早已是仰慕不已,今日能服侍顾大人,实是毓秀平生夙愿!”
毓秀是京城里出了名的小倌,而且还是个清倌,至今也没接过客。
他如今年纪也大了,自知早晚是要接客的,与其把自己给那些脑满肠肥的京城权贵,到不如委身于顾瑾,顾瑾年少英俊,人才风流,与这样的人春宵一度他也甘愿。
毓秀此话相当于隐晦的自荐枕席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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