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临终前吩咐我一定要把钱还给你们,所以我想跟两位商量一下,看看怎么还法,我现在身上还有几十块钱,要不我先还你们一点吧!”杨露明说着就打开了自己的手提包。
常欢跟海叔相视一笑,道:“钱的事迟点再还也没关系,那几十块你还是自己留着先吧,毕竟你爸签了我们几千块,就那么点,利息都不够。”
“我,我知道的,我,我可以帮你们工作,以工抵债,还给你们。”杨露明试探着说道,这才是她的最初目的。
一个女孩子家的,大老远从魔都跑到港岛,肯定在那边遇到了事情,不然也不会想到投靠社团,要知道原来的白老大可是吃人不吐骨的,杨露明要是落在他手上,那下场可想而知。
“你会做些什么?”海叔漫不经心的问道。
“我以前在魔都的夜总会学过唱歌跳舞!”杨露明道。
海叔闻言愣了下,这是瞌睡来了有枕头,立马转头看向常欢。
常欢笑道:“你看我干嘛,我们不是正要转型吗?把她留下试试,行的话直接让她上就行了!”
“好!”
海叔也不是个喜欢拖沓的,既然答应了要支持常欢,自然不会食言。
挖人的事,常欢也一并交给了海叔,作为地头蛇,他对港岛可比常欢熟悉多了。
将该交代的事交代完后,常欢叫上阿唐,便准备离开了,但走到门口的时候,又倒了回来,对正在办公室里与杨露明商量事情的海叔说道:“海叔,帮会名下是不是有一家绳厂?”
“是啊,有什么问题?”
“我听说厂里有个工头的身手还不错,你改天安排一下,让他来见我!”
海叔不知道常欢这是从哪听来的消息,但还是点了点头,反正绳厂那边是李志飞在管的,从他手下挖人的话,海叔可以说是毫无内疚感,甚至还喜闻乐见。
见海叔答应后,常欢这才离开,并没有再回头。
他不可能被帮会里的事情一直牵扯着,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去办,就像花露水的工厂,目前工人是招够了,但厂房和设备还没着落。
现在常欢手下的那些人基本都是刚到港岛的,对于港岛这边根本不熟悉,除非去找伢行,不让也就只能让帮会里的人帮忙了。
常欢看着坐在驾驶位上的阿唐,忽然觉得或许可以让他去帮忙办这事,便对阿唐问道:“阿唐啊,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在出售,比较宽阔,适合建工厂的?”
开着车的阿唐听到这话笑了,道:“大哥,你这算是问对人了,论消息灵通,整个帮会里没人比的上我,你说的这地方,我还真知道一个!”
“哦?那我们先不回酒店了,到你说的地方看看去!”
“好咧!”
阿唐一拉方向盘,掉转头往他所说的地方而去,一直走了办小时才到地。
看着这块草长得比人还高的荒地,常欢不由皱了皱眉,这里还没有铺路,到时候想将货物运出去的话,估计会有些麻烦,尤其是遇到下雨天。
但转念一想,这种零基础的地方,反而更适合日后的发展,而且位置广阔,将来想要扩建也容易点。
下定决心后,常欢便向阿唐问道:“阿唐,这块地是谁的?”
“哦,是一个叫周永龄的富商所有,不止是我们站得这个地方,相邻的那几块也是他的!”
“周永龄?”
“对啊,大哥你听说过他?听说他最近正在竞选太平绅士,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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