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朱雀大街。街道上的青石板光华明亮,直通千古,见证大唐帝都的繁华。
城门之下,一双走了三千里路的泥腿子死死地贴在青石板上,就像渴水的鱼终于遇到了大海,再也舍不得离开。
那双泥腿子从帝国西北边陲走到长安,其间不知走破了多少双劣质的草鞋。泥腿子隐藏在匆匆人流中,驻足良久,竟悄悄动了一下。确切的说,是那只穿着破草鞋的右脚动了一下。它轻轻地离开地面,向前跨出,却又急速地收了回来。
那双泥腿子的主人,是个面皮白净的少年,不过,也恰是他的那张脸与泥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呵呵,这个少年一定很爱惜他的面皮,养成天天洗脸的好习惯。
少年叹了一口气,举目四望只觉一片陌生。
“我要去哪里?我真的要去杀了李世民?”
少年喃喃自语,声音极小,不会引来忙碌行人的注意。
他来到这个大唐世界不过三十八天,还是这个世界的新人。但是,他的身份却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那日,要不是他的死鬼老妈一口气喘不上来,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他从老妈的最后的几句话里,知道了自己竟是隐太子李建成的种。他的血统,算得上是大唐的贵族血统了。因此,他高兴了好几天,就连那可怜的老妈死了,他也忘记了流泪。
不过,话说回来,他拥有皇室血统,成为死鬼李建成的遗腹子,却不是什么值得引以为傲的事情。
李建成的事,有几个21世纪的大学生会不知道?李建成的种,能好好过日子吗?
少年解下脖子上刚刚与自己熟络的玉佩,用右手拇指轻轻抚过玉佩上极小的隐字,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又随手把它挂回脖子。
“老妈死前硬是要我替死鬼李建成报仇,要我杀了李世民大哥,这真叫人为难。可是,老子不答应她嘛,她又说死不瞑目,做鬼也要缠着我。在路上的这些日子里,我都梦见她十九次半了。(之所以是十九次半,那是因为有十九次,死鬼老妈都说完了想要交代给我的话,还有一次,却在中途被我的清醒而打断了,所以只能算是半次吧。)呵呵,她双脚一蹬,嗝屁了,留下这么个天大的难题交给我!她也不想想,我一介草民,如何能杀了当今天子!况且,就隐太子的遗腹子这一条,我便足以上断头台!我哪里会有机会接近李二叔叔?真怀疑我是不是她亲生的!”
少年抬头望望天上渐渐西去的骄阳,双眼被那一抹最亮的红霞迷住了。从西北入长安,一走便是一个月,他上山打过兔子,下河抓过小鱼,一路跌跌撞撞,浑浑噩噩来到长安城。此间,他哪有闲情欣赏天上的太阳。
看了片刻,少年摇摇头,裹紧身上紧存的一件破衫,遮住背上那道因为偷桃子而不小心划出来的一道三寸长伤疤,轻轻地摇了摇头,走进朱雀大街,放眼望去只觉琳琅满目,反观自己破衣烂衫,与叫花子无异,竟然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他娘的,本少爷好歹也是教育部直属大学历史系的高材生,本来前途无忧,一片光明,尽然混成了今天这个样子!苍天呐!上帝呐……”少年在心里暗骂倒霉,后悔自己不该贪得无厌,把无名墓里的青铜环当了成宝贝,还他妈的伸手扯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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