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养,就是两天。
明昭表面上过着吃了睡睡了吃的猪一样的生活,暗地里没少从郑表姑那里套话。更是靠着听王长生和郑表姑的墙角,知道了三当家那么好心让她在这里养身体的原因,似是察觉了后面有人追来,便想着躲在这里,让追兵跑到前面去扑空。
这人简直太坏了!简直跟狐狸一般狡诈。
只是,那追来的人会是周承颐吗?他是怎么察觉她进了狼窝的?
既然有人来救,那她就不是孤军作战,所以,目前这混吃等死的日子也是该变一变了。
三当家想蛰伏着,那么明昭就偏偏不如他的意,她必须得弄出点儿动静来,那样子,外面的人才有可能得知她的行踪所在。
柿子总要挑软的捏,明昭就去找郑表姑软磨硬泡。
说起来,这郑表姑就算嫁给了土匪,也终归是个女人,有着大多数女人身上心软的毛病。听她讲旧事,她跟那王长生乃是青梅竹马,而且还情比金坚。王长生在哪儿,她就会跟到哪儿。典型的助纣为虐的主儿!
对于这样子愚昧的人,明昭利用起来是好不心软的。她特意挑了早饭后三当家外出后的时间,为此她还特意从藏在鞋垫底下的十张银票里狠狠心抽了一张出来。
“表姑,咱们出去逛逛好不好?天天憋在家里,我都快发霉了。我有银子的!你看这二十两,够不够给表姑买个玉簪子?”
若说前面的对郑表姑来说毫无触动,那么后面的就正好击中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一个六岁的孩子,哪里会想到讨好人?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出于天性和本能罢了。她不过是稍稍对她尽心了些,小小的人儿就想要回报她了,怎能不令人心疼?
“咱这不是养身体嘛,等到身子养好了再出去好不好?”
明昭小嘴一噘,“我已经养好了啊!表姑,这里叫做白玉镇,是因为盛产白玉吗?那大街上的白玉会不会跟石头一样随处堆积?”
郑表姑就笑了,“你个傻孩子,真敢想。白玉本就是稀罕物,哪里那么容易得到?这里叫白玉镇,只是因为产白玉,可不是遍地都是白玉。”
明昭眨巴着大眼睛,恍然道:“我知道了。物以稀为贵,若是白玉遍地都是了,就不值钱了,对吗?”
郑表姑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还真是懂得不少,不愧是……算了!我一会儿正好要去买菜,问问我家那口子能不能带你出门。这白玉镇虽然听着好听,可说白了也就是个破落镇子,没什么好看的,跟县城更是没法比。”
明昭笑,“我逛过县城,逛过府城,还真就没逛过镇子呢!表姑放心,我肯定紧紧的跟着表姑,绝对不会乱跑的。”
“那你等着!”郑表姑起身就去找王长生了。
明昭的小心脏就激动地差点儿飞起来,虽然不知道王长生和郑表姑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能试一试总是好的,哪怕不成功,再想别的办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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