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熬到了14年,国家出手干涉音乐行业,那么音乐行业又可以迅速套现,前提是你有流量,同时甚至还可以影响整个娱乐圈,因为娱乐圈,其实也是一种流量。
非常讽刺的是,在原先的历史上,11年之前拼命模仿的藤迅,因为3Q大战,转换了经营风格,开始进行投资扶持计划,在音乐版权法律出台后,迅速购买各方版权,垄断了80%的音乐,成为了最大获益者。
而习惯盗版的阿里,则晚了一步,加上其风格就是外行管理内行,曾经的三巨头之一的虾米音乐硬是被活活玩死。
至于佰度,14年早掉队了,不值一提。
“如果法律规范,音乐这一块的确有利润空间,只是这一块的成长性其实并不大,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做音乐?”林有德疑问的问道。
音乐的本质,就是给人听的,而广告,更多的情况下,是给人看的,互联网巨头在竞争之下,对广告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现在哪一款音乐软件,如果音乐放到一半放广告,会被用户骂死,哪怕提供的是免费音乐都不行,用户们对音乐软件最大的忍耐度,估计也就是开软件的时候可以有个几秒钟广告。
即使将来可以实行正版收费,想赚钱不难,但但真的想做大,其中的困难仍然很多,国内的网民,对于免费,是非常执着的。
“做音乐,其实不只是为了未来收费,这一块的空间的确不大,我是为了另外的两个目的。”周宇杰说道:“第一,就是用户时间,你也知道,现在的互联网市场,为了流量打破了头,而流量的本质其实就是用户的时间,全国的网民数量或许还没有完全饱和,但增长的幅度已经并不大,怎么获取每一个用户更多的时间,就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流量变现的本质其实就是广告,广告就是当用户使用我们的产品时,我们推荐的商品或者服务。
而流量也是分等级的,有的好变现,就像新闻页的流量,可以直接放广告,可以引流去购物或者游戏,而有的流量不行,就像音乐。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音乐的流量不好变现,就不做,不管流量好不好变现,我们需要用户的时间,哪怕不能变现,也比用户时间在竞争对手的手中要好。而且现在不能变现,不代表将来不能变现。
这第二就是,我们的大数据推荐,需要对每一个用户进行分析,而音乐的本身就能筛选出一个人性格,虽然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但最起码有个参考,这对于我们未来的新闻推荐有着很大的帮助。
当然,还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音乐软件的本身成本不高,这一点你也清楚,我就不多说了。”
华人没有版权意思?华人不喜欢支持正版?
其实就是狗屁,是个人都喜欢免费,西方人不喜欢免费音乐?不喜欢免费视频?
当年美国互联网刚刚爆发的时候,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也是不完善,Napster就是美国的盗版音乐基地,差点把五大音乐巨头逼疯,上千万的美国人在Napster上下载免费音乐,直到后来法律完善,下载盗版音乐直接罚款数千美元、影响信用,这才制止了盗版之风。
因此,如果在法律规定完善的国家,搞音乐软件,最大的成本就是购买内容版权,但在目前的国内,音乐软件的本身成本不过就是一些服务器及人工运营而已,现如今音乐巨头之一的虾米音乐,几年前创业之初融资了50万人民币,就独自撑过了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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