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到最后,酒肉皆尽。
连壶里的茶水都已经喝光了,刘恒才起身离开,老胡头亲自亲身来,将他送出了门去——一大壶酒,足有二斤,其中倒有一斤半以上是进了他的肚子,但他说话走路,竟是不带丝毫酒意。
出了门时,等刚才打招呼的几个人离得远了,老胡头才对刘恒道:“你且回去耐心登上两三天,三天后再来找我,此事我必为你办妥。”
于是刘恒道了谢离开。
果然,三天后刘恒再去,老胡头就直接告诉他,“已经妥当,你只管去顺远镖局报上名字就是。只是钱不多,一个月只有三百文钱。”
刘恒大喜过望,笑道:“够花了!”
他又不是奔着挣钱去的。
于是当天上午,他就迫不及待地去到了顺远镖局。
如老胡头所说的,他到了人家门口就报上来意、姓名,门口一个青衣小帽的小子就快步跑进去通知,等了约莫盏茶功夫,就有一个看去精明利落的中年人快步从院子里头出来——那青衣小帽的小子此时走在他身后,走路已经是近乎小跑,却也只是勉强跟上他的步子而已。
刘恒觉得他走路的速度,比自己怕是也不差什么!
那人过来,上下打量刘恒几眼,见刘恒低着头,他道:“抬起头来。”
他声音不小,且气声雄壮,一听就知道是中气十足之人。
刘恒抬起头来,那人又看他几眼,一副很是满意的样子,脸上渐渐起了些笑容,声音倒是一如既往的雄壮迫人。他问:“你就是刘恒?”
刘恒点头,拱手,“小人正是刘恒。”
那人又问:“当年街头杀人的那个小乞丐,就是你?”
刘恒愣了一下,但还是点点头,道:“是我。”
那人哈哈一笑,忽然伸手拍了拍刘恒的肩膀,道:“好!一个小乞丐,就凭一根讨饭棍,愣是打杀了三个人贩子,快意!快意!当年我却好不在城里,是回来才听说了此事,还一直说这等样的好汉子,当认识一下呢,只是后来事忙,一来二去,竟给忘了!却不想,咱们见面的日子竟在这里!”
言罢,他又大笑,一副亲热之态。
刘恒只好也笑了笑,拱手,客气道:“过誉了,过誉了。”
其实当年杀人之事,一来激于愤怒,二来也是迫于无奈——那些人贩子行走各地,向来都是绝不肯只老老实实买卖人口的,他们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且往往自恃武勇,遇见合适的小孩妇女,能骗就骗,不能骗,竟也敢抢了就跑,若惹急了,他们是随时可以拔刀杀人的。
当时他们已经盯上了大野城里的几个小乞丐,三丫其实只是他们的目标之一,当时若只是叫破他们的意图,一帮乞丐,其实并不放在他们那等凶悍之辈眼中,说不得闹到最后,他们是连抢加杀人都做得出来。
在那种时候,如果不抢先出手,重创对方,或最好能杀死一个两个,很可能到最后死的就是刘恒他们几个了——三丫怕还是脱不了被拐走的命运。
于是尽管明知不敌,他还是毅然出手了,且一出手就没打算自己还能活下来,招招都是以命换命的路数。
不过到最后,那件事还是靠着老胡头的居中奔走帮衬,才得以在城主府那里缓颊一二,最后到底得了个“激于义愤、击杀匪徒、本不当罪”的判语,不然的话,杀人就是杀人,大野城并不是无主无法之地,杀人是要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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