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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狼崽小甜心(13)

这里白天的气温常年保持在十七度左右,昼夜温差较大,晚上差不多能降至十度,因此所有进森林的考察队员都穿了特制的防水外套,外套厚实以抵御夜间寒冷,为了舒适,所有人都会选择在外套里面搭一件轻薄透气的衣服。

丁宝选择了无袖的吊带,外套刚一脱下,一股淡淡的馊味从里面散发出来。

丁宝低头闻了闻,微微皱眉。

这都一个多月了,也就刚进来的第一个星期,那些雇佣兵带着他们去森林内河洗了个澡,自那之后丁宝的这件冲锋衣外套就没有脱下来过,毕竟这里的蚊子都不是好惹的,宁愿捂得一身馊臭,丁宝也不愿意冒着被蚊子叮咬的风险脱衣服乘凉。

今个是因为冲锋衣进了水,害怕感冒加重这才脱了外套,不然丁宝可能会穿着这件衣服一直到死。

味道飘过去了。

刚刚被取名“今天”的黑狼有着比人类灵敏数千倍的嗅觉,几乎是一瞬间它的脸上就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它转过头,看向丁宝,盯着她那细长的胳膊和瘦弱的腰身,鼻子又轻轻动了动。

“别看我,我快一个月没洗澡了。”

黑狼又皱起了眉头,眼里露出嫌弃。

它又看了一眼,紧跟着转过身背对着她,好在没有起身离开,不然让丁宝一个人呆在这里还有些害怕。

倒不是怕黑,主要是怕黑暗中各种各样想要她命的野兽。

一整夜都没有把衣服彻底烤干,没办法,第二天一早丁宝再次套上衣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颗脑袋,拄着棍子跟在黑狼身后继续走。

它总是在不停地走,没什么目的,也没有固定的窝,就是瞎晃悠,累了就找个干净的地方休息,紧跟着继续晃悠。

期间碰上了丁宝刚进森林时,曾一口咬断队友胳膊的野兽,浑身漆黑眼睛却是暗黄色的生物,形似豹子,可尾巴很短,四肢更加粗壮,耳尖长着一撮白毛,高高的立着。

它的速度奇快,能在一群雇佣兵的眼皮子底下叼走一个成年男性,如果不是丁宝反应快一把抓住了他的另一条胳膊,那队友的下场可就不仅仅是缺胳膊了,定然是命丧当场。

所以再看到这个生物时,丁宝害怕的追着黑狼喊救命。

人类算是这片森林里最陌生的生物了,直立行走没有獠牙利爪,一身软皮嫩肉看着就非常容易捕食,所以当那野兽竟然跟了过来时,丁宝只觉得后背发凉。

它很显然是忌惮黑狼的,毕竟体型还不如野猪的一半,皮毛还比不上野猪厚,肯定不是森林狼的对手。

所以它不确定丁宝是不是黑狼的猎物,不敢贸然进攻,却也不想放弃这近在眼前的肉。

黑狼的步伐一直平稳缓慢,丁宝很快走在它旁边,虽然它也是吃肉不吐骨头的野兽,但和身后那个比起来,丁宝还是宁愿自己被任务目标吃了,这样说不准还能算个为工献身,多给她点补偿。

这么一想,丁宝对森林狼的恐惧消散个七七八八,她就差伸手去拽黑狼的毛了。

“今天,今天,这么长时间相处了,你不把我当救命恩人,怎么的也把我当备用口粮吧,救我啊狗东西。”

丁宝不了解野兽的想法。

以前养了狗和猫,到最后都没搞清楚那俩玩意一天到晚在想什么。

所以她不确定黑狼会不会救她。

毕竟这玩意从一开始对她的态度就很冷漠,甚至是嫌弃。

丁宝走的很快,仅凭着一条腿蹦跶的浑身是汗。

黑狼仍然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丁宝憋着一口气,狠心一咬牙,故意蹦向了不远处平底凸起的藤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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