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早晚要送回去,那么早回总是比晚归好一些。
李集彻底放弃了挣扎,也清楚的认知到眼前这个人怕不是能轻易听进人劝的,当下也只能听天由命道:“说吧,你想如何,我配合你也就是了。”
……
李集走后,屋子里又只剩了言书和元夕两人,宅子外头的喧哗似乎也渐次消失了,想是暮雨态度强硬,终是把那些人打发走了。
元夕支着下巴看言书,笑道:“其实细想想,娶个平民丫头对你来说算得上是件好事儿。至少表明你想要安定平凡的心思不是?”
“这件事的根本原也不在我怎么想不是吗?”言书道:“我命由天不由我,除非我甘心赴死,否则都是枉然。对青文来说,我这样的人,活着就是一种罪孽。”
“这话说的灰心,倒不像是你一贯的心性。我不过是平白劝你一句,倒招出你这些要生要死的话来了?”元夕撇嘴:“成个家不好吗?有个姑娘知暖知热的在你身边照顾着,不比你放这么些莺莺燕燕花红柳绿的小子丫头在院子里强?”
为了避嫌,也为了做实自己虚弱无能弱不禁风又爱享受的纨绔子弟之名,更为了往后某一天有人心有算计的扯出言书和谢简乐之间本不存在却能叫人做出文章来的过往,言书也算自毁的可以。
言书笑道:“我这样的人,既给不了人平安喜乐,也没法承诺给谁一生相守,大约是没资格娶媳妇儿的,尤其是你说的那些平民丫头,我配不上人家。”
说什么靖朝第一公子,不过是花街柳巷的笑称罢了,谁沾上谁倒霉,还不如嫁给那些在田间耕作的粗壮汉子,求个波澜不惊总是能够的。
“黎元夕,你过来。”
抛开前头的十几年不说,自元夕来这儿的一年多里,从没有听到言书用这样的语气郑而重之的叫过自己。
温柔有之,歉然有之,无奈有之,唯独没有像现在这样,直直的不带任何别样的情绪,听着似乎就真的只是想叫自己。
元夕回过头,不期然的撞进了他眼里,没什么情绪,只是认真的看着自己。
“怎……怎么了。”元夕自省这几日也没做什么坏事,值得他这般连名带姓的叫自己。
虽有踟蹰,可还是老老实实的靠了过去,不想言书也站起身来,抬手附上了他的脖颈。
这人体温极低,一双手冰凉彻骨,突如其来的接触冻得元夕忍不住想要哆嗦。
“这花看着倒是没有痕迹了。”
当时种下的蛊,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融进了元夕的血液里,最开始殷红如血的彼岸花反而逐渐暗淡下去,到了今儿已经完全不见痕迹了。
元夕下意识的转头想瞧,这才想起自己后脖颈上的东西自己是瞧不见的,倒也不大在意,笑道:“你是说这个呀,吓我一跳。这本不过是个记号,认了主自然也就不会随时显露了,除非发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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