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邱素萍觉得已经够烦的了,没想到这儿还要再烦上一烦。
这些天来整个世界仿佛都有意与她作对,不顺心的事情一串一串地接踵而来,本来想找张强说几句话,找到一点安慰,没想到听到的却是他“我爸爸”、“我妈妈”的小孩子的口吻和一脸苦相。
摆给谁看?他自己哪里去了?
不忍了,吵翻了算了,也不烦也不苦了,管他,谁求谁?
虽然有几句话也许她说错了,但错了也不想改了。
她一直怒气冲冲地回到宿舍,气还没消,也不愿消,索性挂在脸上去,谁看谁负责,几个室友看她的样子,陪着小心,不敢过问,又觉得应该问一问表示点关心,弄得非常为难,到底没敢吭声,自动地让她一让,但又怕过分小心翼翼会惹她生气。
好在这局面没维持多久,她已挎起书包,看样子是回家,“噔噔噔”跑出了宿舍。
出了宿舍楼,推出车子,脸也才收敛起怒气,气也消了一点,只剩下一身伤口,痛一阵麻一阵,骑着车子时,仿佛连知觉也暂时失去似的。
她现在又恨起了张强,不为什么,只为曾经以为他可爱——实际上却不是,一个窝囊废。一个毫无主见的废物!可自己还为他的缘故与爸爸吵了一架,一想起来,就是一阵阵的痛悔,为谁不行,干吗为他?
生日后他离开她家,爸爸就突然要与她长谈,谈话的开始有些莫名其妙,说的都是关于如何处理男女感情的事,邱素萍听了一会就明白过来了,爸爸是怀疑她对张强有了那种感情,而不希望他们之间有这种感情。理由很简单,他们还不具备这个资格,还不应该拥有这类感情。
邱素萍知道爸爸说得很有道理,但道理是一回事,道理只是用来约束大多数人的,但也正因为约束的是大多数人,它就会有明显的弱点,它忽略了个体特点,而爱情,则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有个体性的,这是无法用任何规范的大麻袋来装得住的。
邱素萍当然据理力争,她有权利为自己负责,负责自己的一切,包括选择自己的爱,谁也无权干涉。
那场争论是颇为激烈的,后来回忆起来,她仍为自己有这样好的口才且能淋漓尽致地发挥而得意——结果当然是,她胜了,她战胜了爸爸,正式取得恋爱的许可证。
当然那并不意味着自己就真的钟情于张强。
其实爸爸与她争论以前,也确实还没有真的好好想过这个问题。
张强只是她众多朋友中的一个,当然也是比较特别的一个,她愿意与他交往,但并不想把感情全系在他身上。如果不是爸爸这样性急着论及,她还不会深入地想。
张强离她心目中的恋人还是有距离的,不说别的,形像就不够帅气,真不明白他父母的底子这么好,为什么他不懂珍惜,偏要把自己弄胖,也不积极锻炼,把胖的部分变成肌肉,难道他以为这样很有个性吗?个性就要靠这个来体现吗?
而且她发现随着交往的持久,她发现他有时令人很讨厌,选择这样一个人来作恋人,还有待考虑。
倒是爸爸提醒了她,她取得了爱的权利后,开始认真的细细考起了这个问题。继而发现,自己似乎是不自觉地有些喜欢上他了,很多时候会不知不觉的就想起他,担心他。她是个正常不过的少女,有着正常的青春期的骚动,当然不会对男女的感情毫无感觉。她甚至曾梦到他在梦里吻她……
可是不行,她同时又是个理智的少女,她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感情,于是她决定暂时远离他,为了不上他感到明显的冷落,她干脆回家吃饭,减少与他相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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