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与人交往,多加注意,应该不会露出破绽。
只是性格有些不同,他属于屌丝态,插浑打科,没个正形。原主则是沉稳态,行事稳重,喜怒哀乐不形于色。
“没办法,尽量改吧!少说话,多做事,只要憋不死就行。”莫守拙嘟嚷道。
接收了原主的全部记忆之后,心中有了一个巨大的疑问。
此次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任务绝密,整个王庭知道此事的人不超过六个。
就连他带的十名侍卫,也是在出了王城之后才知道车中之人是公主穆嬴,那些黑衣人是如何得到的消息?
其中定有蹊跷,必须查个清楚。
此外,莫守拙感到脑海中还有一些东西,像是三颗晶亮的记忆蛋,外面包裹着厚厚的壳,在蛋壳未破之前,里面的信息丝毫不得而知。
三颗记忆蛋,不是原主的。
“莫名其妙。”
“算了,反正弄不明白的事情多着呢!又不只是这一件。”
找不到人,也想不明白,莫守拙不再耽搁,解下白鬃马的缰绳,翻身上马。
想不明白的事情,日后慢慢想。救命之恩,容后再报。
于丛林之地走了三里有余,没看到一个人影,倒是惊飞了无数只觅食的野鸡。
出了丛林,上了官道,辨清方向,直去犬丘。
下午,莫守拙回到了犬丘,嬴氏部落王城。
城门口围着很多人,正在看城墙上贴着的一张告示。
莫守拙下马,挤进人群,惊讶地发现,那是一张通缉令,上面有他的名字和画像。
也就是说,他成了一个被通缉的人。
有眼尖之人认出了莫守拙,小声议论传来。
“快看,他很像告示上通缉的人。”
“胆子太大了,被官府通缉,还敢来。”
“侍卫长是大英雄,是老秦人的刀,胸襟气魄自然非你我所能猜度。”
“你看侍卫长气定神闲,好像没事人一样。希望他赶紧走,若是被官府抓住,就危险了。”
“放心吧!没人能抓住他。”
莫守拙挤出人群,朝着城门口走去。
莫名其妙地遭到伏击,不但搭上了一条命,还被全城通缉,这是哪门子道理?
刚走了几步,被人抓住了胳膊,回头一看,是有娇。
与莫守拙小时候一样,有娇也是个孤儿。
十二年前,嬴氏部落大旱,无数灾民四处逃荒,四岁的有娇就是那个时候被莫守拙从死人堆里抱回来的。
二人以主仆相称。
只不过,莫守拙不像个主人。
而有娇也不太像个侍女,古灵精怪,娇蛮任性,被莫守拙惯得说话没大没小。
十二年过去,有娇已经出落成一个小美女,虽然身材不太好,含苞不放,骨多肉少,但一张小脸,绝对是娇美绝伦的存在。
“有娇,你怎么来了?”莫守拙极力装出一副原主的样子,语气神色无比稳重。
有娇的一张小脸上全是惊喜,“少爷,我等你啊!”话一说完,拉着莫守拙的胳膊便走,“少爷快走,这里危险。”
晚了,城门口的士兵们已经发现了莫守拙,呼啦一下围上来,手中长予对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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