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哥,我突然想起来,明天收假了,我还有作业没写完……”赵顺扯着盛思卿走出了病房。
盛思卿无奈的跟在他后头。
“那啥,你介意吗?”江梓抬眸,他坐的凳子比沈雁书的矮,双手手肘靠在桌上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他没吃相,但异常的乖巧。
沈雁书又慢了半拍,没理解他的意思。
江梓又说:“顺子他们喜欢开玩笑,如果你介意的话,我让他们……”
“不介意。”沈雁书摇摇脑袋笑了一下,“这样的氛围很好。”
她没觉得赵顺说话怎样,甚至还有点儿小雀跃,但又打心眼里瞧不起自己骨子里的贱。
“我以为你介意。”
“不介意的。”沈雁书最后一个字出口时,不小心咬着自己的舌尖。
这突然而来的娇羞是怎么回事儿。
江梓无聊的学着她说话的语气:“不介意的~”
这一刻,沈雁书真想把自己舌头给咬下来。
“嗯,还挺可爱。”江梓夸完,喝了一口豆浆看着她。
沈雁书:“……”
时间好像从这一刻暂停下来,沈雁书的心数着秒数,一下一下很急促不那么准确。
他是地狱里仅存的少年,用炽热的血炙烤藤蔓般的靡靡,少年的血,命克人间的暗。
——由于盛思卿发的视频,龙标的夜场被查封了,江梓也不用再去这个地方,沈雁书松了一口气。
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江梓手臂上的伤完全好已经过了一个半月,在夜场工作的那几个月,少说龙标也给了他不菲的酬劳,还完盛思卿的所有钱,全身上下就只有千把块钱,他不喜欢打游戏,拒绝了赵顺推荐的游戏代打和演员兼职,在炸鸡店找了份儿工作。
他找的炸鸡店隔这一带挺远的,少年一般拉不下脸面在自己熟悉的地带,遇见熟人也不好说。
有时候赵顺骑着刘炜的电动车来接,更有时候盛思卿去,沈雁书不知道他在做兼职,只知道他很忙。
他就忙周末和假期两天,勉强够每天花销。
四月是一年四季中江梓最喜欢的月份,不冷不热,恰好可以褪掉那层厚厚的衣服,他穿得很单薄,阳光又帅气,暖阳照射在他脸上,神明忘了他,但光会永远眷顾他。
“盛民安拿什么跟我比?比活得短吗?我让你离江梓远点儿,江梓是我儿子,我不喜欢他跟着你变成混混,盛思卿,都是你教坏了我儿子,像你这种父母双亡的渣滓,就该死,省的祸害别人。
请你离我儿子远一点,离所有人远一点,纵使你爸是烈士,也改变不了你骨子里的卑贱,你家就是穷,你就活该像蝼蚁一样。
你不适合接受良好的教育,更不适合待在校园里,都是因为你,江梓才会对我这样冷漠,都是因为你,江梓的妈妈才会坐牢。
你这辈子都不可能逃出这个小县城里,活该你父母双亡。
你父亲比不上我,现在你也比不上我的儿子,你注定就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你注定了翻不了身。”
江梓攥紧手指,从红色到紫,他往前走了两步,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停下了脚步,心头那颗被李二强安置好的炸弹又开始急促的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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