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新一团虽说伤亡很大,但骨干还在,一带三的模式,要不了多久就能把战斗力提升到全盛时期,说不定还能更高,可对于首长来说,这还不够,现在八路军要的是整体实力的提升,个别部队拥有极高的战斗力并不能改变多少整体,所以我认为首长们肯定会借着您降职的机会,创造一个条件,把团长您带兵的本事发挥到最大。”
“特娘的,这是因福得祸了?”
李云龙瞪大了眼睛,心中很是不爽,老子是主力团的军事指挥官,又不是教导团的教员。
可心里一想,王恒的话说的很有道理,那些个兄弟部队是个什么水平他心里很清楚,的确如他所说,战斗力和一年前的新一团一般。
道理归道理,这种事落在别人头上,他当然是坐着喝酒称赞,但落在自己头上,谁会愿意?
“特娘的,老子又不是村口拉磨的驴,使唤人也没这个干的啊。”
王恒见李云龙没有生气,也没骂自己在放屁,心中大定。
“团长,有句话说得好啊,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这句话把还有点郁闷李云龙逗笑了,“你小子不愧是地主家的儿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这墨水没少喝吧。”
王恒对于大家的误解也懒得解释,自己穿越前的生活品质对于这个空间的富人家庭来说,除了小妾和丫鬟外,其他方面大多是碾压般的存在。
自己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很难改,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做出异于常人的表现,比如手里有不少鬼子背包里找的牙膏和肥皂。
他每天都要刷牙和洗脸,不洗澡的时候也要用毛巾擦一遍身子,还有拉屎要用纸,哪怕最糙的纸也行,好在从鬼子那里缴获了不少厕纸。
总总表现都在向外界传达他不是普通农村家庭的信号,不过没事,八路军不问出身,他又有惊人的战功傍身,没人会说闲话。
“团长,调到新部队也不是没有好处。”
“好处?去当驴还有好处,快说说。”
“新一团装备这么好,以后借着搞装备的名义去打秋风的机会就少了,而且这次出了这么大的风头,上面肯定盯得紧。要是到了新部队,可是有大把大把打鬼子的机会,就算是擅自行动,也有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借口,自由了不少。”
这也是王恒要跟着李云龙混的一个原因,新一团要搞什么动作太招人容易引起别人注意了,他以后要是带着全连去围歼鬼子小股部队,保准不出两天,上面就会知道,这滋味很不爽啊。
李云龙听后没有立即说话,他身子往后仰,靠着墙想了想。
前些天旅长走的时候可是特意叮嘱过让他这些天安分点,不要再有军事行动了,大家的眼睛可都盯着新一团。
不去打仗,这不是要憋死他吗。
突然觉得王恒说的好处很是吸引人,回想起以前带着新一团四处打秋风的快乐时光,真令人怀念啊。
啥事都有旅长给顶着,只要不打败仗,嘿嘿,调动一个营那就不叫事。
“你过来就是要和我说这些的?”李云龙又摸出一瓶地瓜烧和一个碗,挥了挥手,让王恒也坐炕上来。
给自己的碗满上了,又给王恒面前的碗倒了不少酒。
喝了一小口后,示意王恒也喝。
李云龙亲自倒酒说明了他真正接纳了你,整个新一团可没几个人有这待遇,王恒连忙端起碗喝了一小口。
地瓜烧一般是以番薯、白薯等,经过晾晒、蒸熟、加入酒曲发酵之后再蒸酿出酒。
俗话说,瓜干酒苦,玉米酒甜,高粱酒香。这地瓜干酿的酒,因为原料的问题,不管怎么处理,总带有苦味。不如高粱酒香气扑鼻。
不光味苦,还呛和辣,没有烧刀子的醇厚,没有二锅头的香醇,就感觉喉咙贼特娘的辣。
第一次喝这种酒的王恒差点把酒吐出来。
好在感官敏锐的增益效果及时的屏蔽了他嘴巴里的各种刺激感,让他能顺利的把酒咽下去。
王恒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团长,我来是想您以后调到其他部队的时候把我也带上,我就觉得跟着团长一起打仗才痛快,狭路相逢勇者胜,跟着团长肯定打胜仗。”
李云龙听到此话后,大笑不止,然后笑骂道,“你小子拍马屁的功夫跟谁学的?”
“我这可不是拍马屁,称述一个事实而已。”
李云龙因为打胜仗而生的窝囊气,经过王恒这一番话的激励,彻底放开了。
“好,你放心,不管是谁来接手新一团,我李云龙肯定要把你拉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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