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往凤阳的官道上,人潮络绎不绝。
作为大明王朝的中都,必然要有中都的气象。从洪武三年开始,朝廷调拨无数钱粮民夫,甚至超过了京师的用度,修建凤阳中都皇城。
凤阳地处内陆,交通并不便利,所有的物资都要陆运,包括征调而来的工匠民夫等人。
爷孙俩一行人遇上汹涌的人潮,也就不打眼了。
凤阳中都也是淮西勋贵们的老家,平日里路上少不得勋贵子侄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兵器。
所以,爷孙俩的队伍看起来合情合理,都没人多看一眼。
可能是走的人多,各种大车也多,路面开始凹凸不平。
马车的车厢不时摇晃,坐在里面并不舒服。
朱雄英被郑国公常茂抱在马上,老爷子则是靠在车辕上背靠着摇晃的车厢,闭目打盹。
“爷爷,咱们还有多远啊?”朱雄英笑问。
老爷子微微睁眼,看看周围的山峦,“快了,再有半天就到凤阳城了!”说着,又笑笑,“可是凤阳城离咱们老家孤庄村也还远着哩, 坐马车也还得半天!”
可能是因为回到故乡的缘故,老爷子说话时那口本就很浓的淮音, 更浓了。
此时, 李景隆纵马从前头过来。
“老爷子, 少爷,前面有个歇脚的露天大集, 您二位是打尖儿坐坐,还是小的们去集市上买些稀罕东西来?”
老爷子想想,“去集上!”说着, 又笑道,“别大张旗鼓的啊,这地方是咱的老家,可不兴狐假虎威那一套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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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远处的集市,出现在视线之中。
说是集市, 其实就是一些做小买卖的人自发的组织起来, 沿途摆摊。夏天卖新鲜的瓜果, 冬天卖些热乎乎的饭食而已。
集上的人远超路上数倍, 放眼望去人头攒动。
擀面条的炸油糕的,蒸包子的烙饼的。各种小吃摊子一家挨着一家,爷们在灶火上忙活,老婆孩子招呼过往的客人。
空气中, 满是喷香的人间烟火。
“要血命!”老爷子爽利的跳下马车, 深吸一口空气中的香味,看着集市蒸腾的雾气笑道, “受不了这个味儿, 中午就在这吃, 不用都围着咱,他娘的没那么些刺客, 被自个儿吓唬自个,你们这些后生, 也都该吃吃该喝喝。”
“不过有一条哈,不能喝酒, 大白天喝酒误事!”
老爷子虽然这么说,但众侍卫谁敢真的离开他。
常茂给了众人一个眼神, 大伙看似真的散去,却始终若即若离的在老爷子和朱雄英身边盘旋。
“哎,这位老员外, 您用点什么?”
老爷子和朱雄英刚在集市中闲逛,尤其是朱雄英跟个好奇宝宝一样到处张望的时候, 边上忽然过来一个妇人,边说边往这边来。
“老员外,不是俺自夸,俺家有新酿的米酒,还有炖好的狗肉,可是凤阳一绝!”
说着,这妇人扭着肉嘟嘟的水桶腰过来。
她是做买卖的,虽说做的是小买卖,可是不耽误她有眼力见。眼前这位老员外一看就是有钱的,身边还带着下人呢,这等有钱人在她的摊子上吃一顿,够她忙活一天赚的了。
“老员外........哎哟!”
那妇人继续上前,眼看就要自来熟的拉老爷子的胳膊。常茂的铁臂忽然伸出来,差点推了那妇人一个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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