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是古道热肠啊!
你瞧,郑一官那也是好人啊!
在施奕文应了一句,就这么拎着人朝着高台走去时,看着他的背影甘辉愣住了,好一会才惊诧道。
“郑老大,这,这是为啥啊!”
“什么为啥?”
郑一官不解道。
“他,他,施公子他拎是生番!”
“我知道。”
“大家伙可都看到了!传出去是会出大事的!”
甘辉紧张的说道。
“那不正好嘛!”
郑一官冷笑道,
“对了,甘老三,我知道你觉得那小子不错,可那小子终归和咱们不是同道人,他是大族出身,还能和咱们一样呆在这?”
拍了拍甘辉的肩膀,郑一官又说道。
“那人不过就是个外人罢了,这寨子还是得靠咱们自己。”
看着若有所思的甘辉,郑一官笑道。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对了,你和那小子关系不错,回头问他要点儿“番膏”过来,那东西……可是好东西啊!”
其实,番肉也不错。
郑一官往台上看了眼,在心里默默寻思着!
要是颜老大染病时,家里还有生番肉的话,兴许就能保住命了。
虽然他们来这里不过一年多,但对生番并不陌生,在出门被生番砍了脑袋收路费同时,他们也反过来去杀生番,而且不仅光砍头,而是整个的弄回来,脑袋砍了挂在显眼地方,然后把肉都拿来吃掉……
至于为啥吃,因为入药啊!
因为生番几乎都不被瘴气伤害,所以他们相信这种番膏可以治疗疟疾。
当然,真正发扬光大,还是一百多年后,福建人大量过海求生,面对生番出草,人们口口相传说吃了生番的肉,身上就会有生番的味道。而生番是可以闻到这种味道的,就不会被生番出草砍了脑袋,其实当然没这么一说了,生番之间互相猎杀更惨烈。所以番肉在市集卖的颇贵。猎到一个生番,就把生番当猪肉卖,而且价格远高过猪肉。以至于有俗语所谓“抓到一个生蕃胜过抓几头鹿”。
除了吃之外,他们甚至还研究出不同部位还有不同的效用:心可以用作治心气病,胆可以拿来治刀枪伤,腿骨可以治脚气。当然,最值钱的、最好是“番膏”,也就是把生番的骨头拿来熬油,冷却会和猪油一样凝结成膏状,存放起来。
这里瘴气的厉害,所以这种膏特别受欢迎。不光在岛内热销,还出口到福建广东,因为多有去东南亚贸易的商人,那里的瘴气更是厉害,价格也就被越炒越高。
更有甚者,传言说番膏如果经过去除杂质精炼,存放在不向阳的墙角地下,时间越长药效越会沉积越有效……
“那小子该不会藏私,不给咱“番膏”吧!”
郑一官暗自寻思道。
“要不然,回头自个去说一声,为那保命的东西求个人,也没啥大不了的……”
不过转念一想,他的心里却乐了起来,“番膏”不“番膏”的无所谓,最重要的是,那小子手里拎着的生番……他认识!
“等你把那小子的肉吃了,再熬出来番膏的时候,就是天皇老子也救不了你……”
在郑一官冷笑连连时,那边施奕文已经进了院子。
“公子爷,你去哪里了?”
小月就立刻跑了上来,小脸上满是着急。
“和往常一样,出去跑了一圈。”
“这是……呀!生番,公子爷!”
小丫环惊叫一声,指着他手里的番,大声喊道。
“这,这生,生番是那来的……”
“呃……刚才出去散步的时候,从地上捡来的……”
施奕文随口敷衍了一句。
“捡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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