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乡下人都是傻瓜,要知道商人也是乡下人出身的!”
“我们不是在谈论商人。傻瓜不是骗子。傻瓜是基督徒,他们的脑子在睡觉……”
宿舍里的同学们越说越显出一副混乱的,萎靡不振的气氛,令人气愤。
韶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一个小草丘上,周围是泥泞的沼地。他们讨论的话题不应该使自己生气,他与怒气无缘,或者是善于掩饰它。
他静静地听着,手里拿着钱虹虹的照片,心境透明,钱虹虹的照片太美了,幽静的背景,开阔的视野,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但眼眉处的幽幽和孤独还是读得出来。
韶云算是很了解钱虹虹的,因为在初中的时候每天坐在一个课桌上,大部分的喜怒哀乐的表情都瞒不过韶云。
迷迷糊糊地拿着照片就睡着了,而梦中,韶云竟然来到一处无名小镇,自己踏着荷花叠起的水面,到了一座桥上,左边是一处杂乱不堪的房舍,右边雕梁画柱,景色怡人。
站在桥上,韶云不知道如何选择去向,这个时候,从左边的房舍中,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好像特别的显眼,藏蓝色小衫外是一件白色的及腰外套,精致剪裁,显得小巧玲珑,淡蓝色的阔腿裤,把小巧的身姿衬托的非常有质感。
一双紫粉色布鞋简约大方,煞是好看。她站在破旧的房舍边,那灰色的墙更加凸显出她的不俗。清晰的脸庞,那颗小巧的美人痣让韶云记忆犹新的静茹。
韶云正打算往左边走去,但右边的楼舍中也出现了一个俏丽的影子,美丽的侧颜,白皙如温玉,柳叶眉似叶似画,长长的睫毛下一对美眸,隔着红色的镜框,清澈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气,却自有摄取人心魄的魅力。
往下是挺直的瑶鼻,柔嫩粉红的樱唇,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入非非。嫣然一笑,露出一排白玉般的贝齿,和两个浅浅酒窝,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一笑倾城,不过如此。
韶云惊呆了,钱虹虹?两边截然不同的景色,两个姣好美妙的身材和熟悉的同桌,让韶云犹豫不决,他不知道如何走。更不知道要如何选择,一边是青梅竹马的静茹,一边是情窦初开时的同桌钱虹虹。
正在此时,韶云感觉桥的后边,荷叶在风中刷刷地响,而回头一看,一个白胡子老头,鹤发童颜,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两只脚悬空好似踩着虚空一般:“年轻人,你犹豫了,你心里有了羁绊,都难以割舍,又每个都想得吧?”
韶云愕然,被点破了心思,脸一阵红,烫的耳根都红火。韶云正窘迫时,白胡子老头飘到韶云的跟前,白胡子里露出笑容,问道:“你怎样称呼那个英国作家,是叫笛子的吗?”
这种歪曲人姓名的恶劣态度令韶云恼怒,韶云只好暂时忍耐一下,回答说
“他叫笛福。”
“他在哪里失踪的?”
“你别胡闹了,你又不是小孩。”“没错,不是小孩。你在读什么书?”
“鲁滨逊流浪记。”
“世俗的书还是这个的书,写得好些?”
韶云不吭声。
“世俗的书主要写些什么呢?”他接着问。“生活中发生的所有事情。”
“大概,写狗、写马吧,它们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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