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关头,迟榕的心中兀的想起二叔所言。
吴清之此人,你非但吃不住,更会被他殃及。
迟榕喉咙哽住,鼻腔一酸,眼中却再也落不下泪来。
原来喜欢一个人,竟需要付出这般高昂的代价么。
迟榕自幼野蛮生长,却又矛盾般的被娇生惯养着,往前数十八年,她的人生顺风顺水,从未有过如此风雨。
却是嫁给吴清之以来,迟榕初尝情爱,伴随而来的苦果,竟在潜移默化之间,终于便得甘之如饴。
迟榕怕得要命,可是,这到底又该如何是好,她分明已是喜欢上吴清之了。
吴清之的温柔爱意教人深深沦陷,迟榕受了引诱,已然绝无悔过的余地。
思及此,迟榕终于闭上眼睛。
正是这千钧一发之时,头顶骤然响起一声痛呼!
迟榕只觉得脖子一松,双眼睁开,定睛细看,水面映出倒影,竟是那金老板被人从后制服,旋即松开了双手!
“怎么又是你这病秧子!”
一碴玻璃碎片淋头落下,金老板的额前登时淌下几道血痕。
在他的身后,唯见一西装革履的男子,手持一支碎裂的玻璃瓶,其上见血,冷然而立。
迟榕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唤道:“吴清之!你怎么才来!我讨厌你!”
不容吴清之作答,受伤的金老板已然莽起,直要与吴清之搏斗。
吴清之手里的玻璃瓶,捡自岗亭的窗前,大约是门卫平日里喝水用的,里面余下一点隔了夜的茶水。
那茶水有一股馊味,此时此刻,金老板只觉得受尽奇耻大辱。
他着实不曾想到,这高高瘦瘦的吴老板,平日看似斯文单薄,谁料,一旦发起狠来,那手上的力气竟是这般的大。
吴清之紧攥着豁口尖锐的玻璃瓶,猛的刺在金老板的胳膊上。
霎时间,血流如注,金老板发出撕心裂肺的怒吼。
吴清之始终一言不发,那厢,迟榕却尖叫起来:“不要刺他!会死人的!”
话音未落,吴清之遽然扭过头来,但见他双目赤红,已是盛怒。
他用冷彻入骨的声音,一字一句厉声道:“那就让他死!”
语毕,竟是纵身发力,直将那金老板推入碱水池子。
金老板在碱水中剧烈的扑腾着,他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烧红,迟榕看着他,仿如一条落入沸腾油锅里活煎的胖头鱼。
金老板几次挣扎,想要爬出碱水池,却次次被吴清之长腿一伸,踹回其中。
迟榕几乎要被吓傻了,她的手仍被绑在腰后,动弹不得,便只得用头去拱吴清之的胸口。
“吴清之,你清醒一点,他会死的!嘴上骂就骂了,他要是真死了,你就要变成杀人犯了!”
然,吴清之竟是全神贯注,冷静的施虐着。
他冷笑道:“迟榕,他肖想于你,便是死不足惜。”
迟榕哭喊道:“那我呢,我怎么办,你要是成了杀人犯,就要去坐牢,甚至被枪毙!”
她的身上已然没了力气,于是蔫巴巴的说,“你之前说好的,要补我一场婚礼!”
迟榕的头发乱作一团,发顶糟糟的炸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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