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薄情的人]
“那你去带着那孩子回家。”秦十似笑非笑的嘲讽。
[算了吧,我可没有被卖到合欢楼的爱好]
“巧了,我也是。”
没错,那孩子是合欢楼的小人道贩子,虽然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可孩子,也未必天真不是吗?
秦十摸着自己的脸,感叹道,“或许是因为我相貌出众吧。不过我可并不喜欢被觊觎的感觉。看来是时候去合欢楼找点乐子了。”
合欢楼,秦十刚买的俩支簪子正一左一右钉在秦傲天的耳边,中间的距离刚刚好够放一颗脑袋,秦傲天看了看这再差几毫就能把自己扎穿的簪子咽了口吐沫,“我说老姐啊,我真的只是老老实实的开个青楼,绝对没有对良家妇男下手,我发四!”
“所以就去拐卖良家少女?”秦十一脚踩在秦傲天的胸口,拔下了一只簪子,在秦傲天面前比划着,“说吧,对自己那里不满意,老姐我今天心情不太好,可以帮你改造改造。是脸,脖子,又或者是……”
话语间秦十的眼神逐渐下移,秦傲天似乎感应到什么一样,立马夹紧了腿,“老姐,我我我我错了,虽然我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但你也不能就这么断了我男人的象征吧!”
秦十继续看着秦傲天,对他的回答并不满意。
“我我我……我其实就像拉个客……我错了……”秦傲天说着声音越来越小,他怕啊!长这么大他也算半个混世魔王,纨绔子弟,唯独在他老姐面前,他是一点都不敢造次的,这是血脉上的压制。
“秦傲天,这次我懒得理你,只略给你点惩戒,下次再让我发现你干这种事,我就……”咔嚓,秦十掰断了手中的玉簪,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秦傲天点了点头,犹豫了一下,又不死心的开口,“什么惩戒?”
“你会有一个月的时间吃不到街口摊位的小馄饨。”
“不要啊,老姐!”秦傲天声嘶力竭的喊着,一个月吃不到街口的小馄饨,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街口,秦十放了俩锭金子在老板面前,“老伯,和以前一样,您这俩天先别在这儿摆摊,也千万别买给秦傲天小馄饨。您之前不是说摊位的物件旧了吗,乘这几天再换套新的,我今天心情不大美丽,顺带帮您把旧的拆了怎么样?”
老伯笑眯眯的接过金子,“十丫头啊,你总和傲天小子这么置气,便宜的可都是老头子我啊!”
“没关系的老伯,我们都是吃着您的小馄饨长大的,乐意让您多占些便宜。”秦十笑着活动了一下手脚,“老伯您躲远点,我要动手了哦。”
“住手!光天化日之下你居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砸别人的摊位。”[这是一个正派人物发出的斥责]
害,这就是恶毒女配的宿命,总是在做看起来不是很正当的事情时被抓包。
想来也没有人会相信她是为了让老伯换个新摊而砸了旧摊吧,况且她现在的心情确实不是很美妙,刚买的簪子就断了,她明明还挺喜欢那根簪子的。
“哟,这又是哪位正义使者来多管闲事了。”秦十将一只破旧的老木长凳扛在肩上,不耐烦的回头,不管那么多了,既然不爽,那就干它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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