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刚过,四月的日头已经有些毒辣,李大妈跟自家老头分了一碗稀薄的菜糊糊后,肚子里仍是饥肠辘辘。
她家里没有壮实劳动力,过的也并不富裕,平日里吃饭,老两口一人一碗野菜糊糊,便是不错的伙食了。
今日见江溪不在家,李大妈怕饿着两个孩子,便把糊糊多加水做的稀了些,分给了他们。
糊糊不管饱,可对孩子来说,总也能顶一阵子。
“老头子,我怎么觉得好像闻到了肉味?”李大妈坐在床头上,狠狠吸了吸鼻子。
“唉,虽说别家比咱过得好些,可这年头有几家能吃得上肉啊。”
李老头默默叹了口气,“也怪我这腿不中用,摔断后跛了这么多年,连给你上山猎点荤腥都做不到。”
“你瞎说什么呢,咱俩相依相伴这么多年,当年要不是你,我早就不知道死在哪个犄角旮旯了。只要能跟着你,我就是一辈子不吃肉,也没有怨言。”
李大妈继续着手里缝补的活计,回忆起从前的往事,昏黄的眸中泛起了点点泪花。
就在这时,院外突然传来了一声大喊:“李婆婆!”
李大妈赶忙放下手里的针线,推开门见是小墨,手里还端着他们家那个青花瓷碗。
“小墨你咋来了,吃完了把碗放你家就行,婆婆有时间自己过去拿。”
可话刚说完,李大妈就觉得不太对,刚才她离远了没怎么注意,这会儿走近了才发现,她刚才闻到的那阵又鲜又浓的肉香竟然是从青花瓷碗里传出来的!
“李婆婆,这是我阿娘从镇上买回来的鸡,让我给您端一碗过来。”
小墨一边说着一边狠狠吞咽了口口水,把碗往李大妈手上一塞,转身就跑了。
阿娘做饭那么好吃,他还要赶紧跑回去吃肉呢!
李大妈有些愣神地端着手里的瓷碗,反应了一会儿,又有点生气。
“这个江氏,我还以为她改性子了呢,卖猎物赚了两个钱,就不知道怎么糟蹋,还是一点儿都不会过日子!”
上午买了一堆锅碗瓢盆回来,还能剩几个钱,不存下来买杂粮面买栗米吃,竟然买肉!
现在这年头,肉多精贵啊!买一只鸡的钱,都能买十几斤栗米了!
李大妈端着瓷碗絮絮叨叨回了屋子,连李老头也给惊住了,“宋云家这个娘子什么情况!宋云都已经伤成这样了,花起钱来怎么还这么大手大脚的。”
以前李老头也是个猎户,在他腿脚还康健的时候,家里的日子远没有现在这么清苦。
自从他上山打猎摔断了腿,家里的一切便全靠李大妈精打细算才勉强撑着。
想想宋云现在跟自己几近相同的遭遇,还有江溪这完全不知道过日子的活法,李老头无奈地连连摇头。
“烂泥扶不上墙!”李大妈生气道:“既然她送过来了咱就吃,以后她家的事我再也不管了!”
李大妈发狠般地往嘴里塞了块鸡肉,肉质软烂,搭配着一股特殊的菌类鲜香,口感饱满回味悠长。
如此蚀骨的美味,她已经多少年没有尝过了。
“竟然是,鹅蛋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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