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酒不多,两人也不敢多喝,毕竟就一瓶喝完就没了。
吃口菜,抿口酒,抽着烟,边吃边聊。
对于宋援朝的手艺李大琪很是惊讶,没想到宋援朝现在居然能做得一手好菜,这红烧肉做的真是够入味,一口咬下去满嘴生津。
还有这红烧鱼,宋援朝的做法和普通人家不同,先是煎过后再红烧的,而且还特意放了些辣椒,比起平日吃的红烧鱼更有几分滋味。
就连一盘普普通通的炒白菜也因为是猪油炒出来的,香气扑鼻。
除去这三个菜外,还有一盘花生米,被宋援朝炸的香脆无比,嚼在嘴里真是一种享受。
此外宋援朝弄了两根大骨和白萝卜煮了锅汤,熬了一上午了,这汤色和牛奶一样,冬天喝碗骨头汤,整个人身上暖洋洋的。
“你这手艺还真是绝了,我看都能去国营饭店当大厨了。”李大琪边吃边赞,翘起大拇指夸道。
“熟能生巧,多做了自然就会了,再说以前在家的时候虽然不怎么下厨房,可也跟着我妈身边学了几招。这些年在地方又是自力更生,不会做饭怎么行?这可是生活的必须技能。”
“哈哈哈,这到也是。”李大琪顿时笑了:“要说我也会弄几个菜,不过可不能和你比,我们呆的辽东那边做菜习惯用大锅乱炖,反正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煮上一大锅就着窝头就吃,这味道也算不错。等改天我来弄,给你尝尝。”
“好啊!到时候我可好好好尝尝。”
宋援朝见李大琪对于红烧肉和红烧鱼尤其喜欢,其实他知道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人能抵抗大鱼大肉的诱惑,因为物资的缺乏大多数人肚子里都缺油水,普通人家能见到荤腥每月有个几回就很不错了,而且也不可能像他们现在这么吃的奢侈。
李大琪虽然爱吃,但吃了几口后就不再动筷子了,转向那盘花生米下手,一筷子夹一颗丢进嘴里,吃的尤其香。
宋援朝特意夹了碗里最大的一块肉放到李大琪的碗中,再夹了个划水给他,笑着让他多吃点,今天既然是他们两人私下聚会,那么这顿饭就要吃好喝好,吃的不尽兴又有什么意义呢?
“谢了兄弟。”看着碗里的鱼肉,李大琪的眼眶微微发红,他没说什么,夹起咬了一大口,接着喝了口酒。
为避免李大琪尴尬,宋援朝主动问起了以前同学的情况,李大琪比自己回来早,应该更了解一些。
“这都多少年了,现在能联系上的也就剩三个了。”
李大琪说道,正如宋援朝想象的那样,李大琪回来后的确去找过以前的同学,可他们一走就是八年,他们这一代人当年能留在沪海的不多,许多都是和宋援朝一样先后去了外地上山下乡,直到这一两年才陆续回来。
其中还有留在当地没回来的人,李大琪转了一圈最终也就打听到了三个,这三个人分别是他们的小学同学蒋涛,初中同学张斌和王建军。
“蒋涛这小子回来的早,他77年就偷偷跑回来了,后来在沪海呆着一直没回去,去年政策改变直接就地解决了户口,现在在搪瓷厂上班呢。”
“这家伙,可比我们机灵啊。”宋援朝一听就乐了,蒋涛这家伙宋援朝记忆深刻,从小就是一副瘦猴的身材,小学时候是他和李大琪的跟班,有一个外号叫“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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