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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爱的姑娘!”
“你赶着一群羊儿,走上高高的山岗;”
“远望北方,思念着那个狠心的郎……”
这是一首蒙族民歌。
唱歌的蒙族男人四、五十的模样,留着半长的卷发,络腮须,身上穿着的传统蒙族长袍陈旧而显脏。
他站在人群中,手里拿着一柄破旧的四胡,一边拉,一边旁若无人地放声歌唱。
歌声苍辽而宽厚,音色有一种沧桑的穿透力。
陈立行来到,认真地听着,若有所思。
草原音乐节也是有自演区的,但这儿明显不是。
不过对方在这唱歌没有触犯管理条例,他并非开摊,就是随性而唱。
蒙族男人唱的民歌是很老的那种调子,拉的四胡咿咿呀呀,音不准,声不好,驻足倾听的观众寥寥无几。
赵自若跟着来到,疑问:“大叔,你还喜欢听民歌?”
陈立行笑道:“民歌不错的,每一首民歌,都代表着一个故事。”
赵自若打量着那个唱歌的蒙族老男人,果然是一副写满了故事的样子。
陈立行掏出电话:“阿华,在哪呢?有时间过来一下,我在……”
肥华正陪着老婆闲逛,接到陈立行的电话,二话没说,立刻拉着周妍赶了过来。
“怎么啦?”
他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
陈立行伸手一指:“你觉得这位大叔唱得怎么样?”
肥华一愣神,打量了下:大叔?这已经是大伯了好吧……
在草原这块大地上,像这样的自由民歌手就跟大城市里的流浪歌手一样普遍。
陈立行又道:“阿华,你去跟他聊聊,了解了解,如果没什么问题,就签了他。”
“签了他?”
肥华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经纪人签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但签人得看人,年龄外貌是第一印象,关乎后面的抉择。
当初肥华之所以看上陈立行,除了创作的才华之外,陈立行的外形条件可也是相当不错的,年纪固然大了点,但也没过三十。
可眼前这位蒙族大伯呢,奔五张了吧。
签他有什么意义?
肥华的梦想是开一间文娱经纪公司,可不是养老院。
虽然说签人就是一纸合约,看不到潜力,也不会投入多少资源。
但既然没有意义的事,何必去做?
毕竟去做了,就必然会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这也是成本!
陈立行却没多说,转头问赵自若:“队长,想好去哪儿了没?”
赵自若难以理解他这份天马行空般的跳跃性思维,不过能去逛,她还是很开心的。
目送两人离去,肥华仍是摸不着头脑。
周妍疑问:“行哥这是什么意思?他发了话,就非签不可?”
肥华砸了咂嘴:“那倒没有,他这是给我一个选择。”
“可签这位大……大叔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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