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团怎么办?”宋采薇又犹豫起来,望着在床上玩耍的女儿,问着江飞。
江飞和宋采薇领.养的这个女儿,之前起名叫江思敏,小名团团。
“带回去吧,总要去见她的爷爷奶奶。”江飞皱起眉头想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带回去。
之前他想的是不让女儿回村里面,避免传什么闲话。
但现在想一想,既然已经决定养了她,还在乎什么流言蜚语?
自己又不住在村里面,也不怕这些流言。
而且过些时日,等到天色暖和之后,江飞也准备把爹娘接到江县居住。
“好!”
宋采薇见江飞答应带孩子回去,也松了口气。
难道还能把孩子一个人留在这里?
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也不会回去,就让江飞自己回去。
宋采薇收拾了一下,还在江飞的要求之下,换上之前在安镇买的那件,时髦的呢子大衣。
宋采薇抱着团团,江飞带着两人下楼上车。
直奔安镇,大洼村。
都说富贵不还乡,如同锦衣夜行。
那么对于村民而言,或者在村民的眼里面,江飞已经属于衣锦还乡的行列。
当下午三点半,一辆深绿色吉普车开进村里面的时候,吸引了无数村民出来看热闹。
这个时候别说是看到汽车,就算是看到一辆马车,都是新鲜的东西。
很多三四十岁农家汉子就穿着棉大衣,抄着袖子蹲在树底下看。
临近春节的时日天色转暖了一些,加上村路的雪也逐渐消融,这也是车子能开进来的原因。
深蓝色的吉普车,就停在老江家门口。
此刻老江家屋里面,热闹非凡。
尤其是江飞带着媳妇回来,更让徐赛风开心甚至激动的落泪。
三子出息了,已经在县里面大医院做医生了。
这在她的眼里面,这就是最大的出息。
她没什么问话,她只知道自己儿子已经脱离了农家地。
这就是最大的喜事,或者说这就是最大的成功。
徐赛风怀里面抱着团团,她脸上笑的很开心,并没有因为三子领了一个女孩而生气。
三子的生活条件好,人家是城里的工作,养个孩子也无伤大雅。
另外这孩子的命也挺苦。
徐赛风刚才从儿媳妇宋采薇口中听说这孩子的事情,她都抹了眼泪。
江飞穿着大衣坐在炕边,望着老娘抱着团团,一股温馨感油然而生。
“老三,你这次去县里工作,是不是一辈子的事了?”
老爹江爱国抽着烟袋,有一口没一口的吸着,因为旱烟有些潮湿,但他舍不得扔。
江飞听到老爹问自己,笑着开口道:“当然不是,我要参加高考,估计能在县里工作四个月左右吧。”
“啥?这么好的工作,还要去考试读书?你怕不是傻了吧?”
江爱国听到自己三儿子还要去参加劳什子的高考,顿时有些不悦起来。
徐赛风狠狠瞪了眼江爱国:“人家老三怎么做都有道理,要不你也去县里工作几个月?”
江爱国耷拉着脑袋,顿时不再说话。
他不是怕自己媳妇,而是疼爱。
他知道自己媳妇身体不好,所以这辈子都没怎么吵过架。
老大江阳和老二江山都站在地上,有些拘谨的望着江飞一家人。
似乎差距越来越大了…
他们以前还可以随意的叱骂江飞,甚至骂他怎么不早死。
可现在,给他们几个胆子都不敢了。
听说江飞不仅在县里工作,就连安镇废品收购站的活计,都越来越好了。
如今废品收购站已经招揽了四十多个人了,全都是有乞丐背景的汉子,都是肯吃苦的一批人。
现在大洼村都能听到收废品的喊声,这在以前都不可能的事。
这样的大生意,也和老三有直接关系。
听他们的妹夫梁海天说,江飞每个月至少能赚个大几百甚至上千块啊…(梁海天自以为)
这在他们眼里面,那就是天文数字一样,不敢想象和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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