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马腹小目跟着自己跑的开心,高志豪也不对它出言阻止,它还小,帮不上他什么忙,但有这份心,就是个好事。
“小目,你是什么属性的啊?”
高志豪把帮丹炉增产的天仓阵画好,就转回身,把马腹小目从地上拎了起来,塞进了自己的衣襟,这是白板以前的专用位置,现在它要待在不能比灵狐小悦矮的地方,不用了,给马腹小目用,刚刚好,“典籍里对马腹的记载很少,我只知道,寻常的马腹,是以魂魄为生的,喜欢住在有竹子和溪水的地方,是也不是?”
“我比较喜欢吃肉,不喜欢吃魂魄,我娘也是。”
提起已死的大马腹,马腹小目不禁红了眼圈,又悲伤起来,“但是,我娘的主人却不准我们吃……吃魂魄,不容易消化,吃一个,可以饱一年,但吃肉,却需要一天三顿,我娘的主人不舍得……”
“以后,我都给你吃肉,不哭。”
伸手,揉了揉马腹小目的脑袋,高志豪便移步走出了他新丹房的房门,往同往街上的客栈前堂而去,“白板要睡觉,咱们去外边转转,熟悉下镇子的布局,将来购买东西,也能方便些,回来的时候,咱们买头羊,今儿晚上,我做烤全羊给你们吃。”
然而,还没等高志豪带着马腹小目走到客栈的前堂,客栈老板便带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笑容满面的挡住了他的去路。
高志豪没有抬头走路的习惯。突然发现自己面前的地面上多了两个影子,本能的往旁边让了一让,见那两个影子的主人没有要再往前走的意思。才不解的抬头朝他们看了过去,“掌柜的,这位是……”
“他叫周顺,是我小舅子,我之前跟你提过他的,他现在经营着一家药铺,正需要跟厉害的炼药师合作。”
客栈掌柜是个自来熟。虽然,才只跟高志豪相处了一天,打了没几回照面。但这时说起话来,却亲近的好像他们是老朋友了一般。
客栈掌柜跟高志豪介绍完了跟他一起来的周顺,却不见周顺有反应,扭头看向他。便见他正在盯着高志豪衣襟里的马夫小目发呆。心下一恼,朝着他的脚背就狠踩了一下上去,提醒他回神儿,“你小子发什么呆呢!还不赶紧跟人家炼药师打招呼!你说你,都这么大个人,眼见着就要成亲了,怎还整天失魂落魄的呢!”
客栈掌柜不是青山镇人,从旁处来青山道场学艺。却被拒门外,没脸回家。自己又不会拳脚工夫,勉强在周阳手下撑过三招之后,就在这青山镇里住了下来。
手持青铜牌子,花费巨大,原本会的一点点仙家本事,压根儿就不够用来谋生,末了,盘缠用完,饥寒交迫的倒在路边,被周顺他姐姐周怡捡回了家里。
两人日久生情,便成了亲,他也就成了周家倒插门的女婿,在整个青山镇人讶异的目光里,那个敢迎娶“青山镇母大虫”的“勇士”。
他现在正经营着的这间客栈,其实该算是周家的,周顺刚刚从周家老爷子手里接管过去的那间药铺,当然也是周家的,他是个记恩的人,周家救了他性命,他当然也不能让周家吃亏,尤其,还是因为周顺发呆的这种小事。
周顺是被客栈掌柜这姐夫眼看着长大的,向来跟他关系交好,以前不听话,被周怡追着揍的时候,都是得客栈掌柜这姐夫援手相护,所以,对他说的话,也从来都是乖乖的听从,这会儿,突然被踩了这么一脚,顿时就回过了神来,忙不迭的收了自己盯着马腹小目看的目光,客气的跟高志豪打起了招呼来。
“早就听我姐夫说,先生是个能打赢镇长的厉害人物,一直未能有幸面见,今日一见,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胜闻名。”
周顺并不是个蠢笨的人,只是还有些孩子气的贪玩,包括刚才,他盯着高志豪怀里的马腹小目发呆,也只是因为他从未见过马腹,对它的兴趣,远胜过了对钱的追求,“恕在下失礼,冒昧的跟先生问一句,先生怀里的这只漂亮灵兽,是个什么品种,怎竟是这样有趣儿的人脸虎身,小娃儿一般?”
“它是马腹,叫小目。”
高志豪从小被翔龙镇里的那些人们磕巴惯了,并不觉得周顺对他的这态度有什么不敬或者不好,听他跟自己问小目,便伸手挠了挠小目的脑袋,让它跟周顺打招呼,“小目,还不快问周掌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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