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菊芬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嘴里哼着当姑娘时爱唱的歌,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爸,这书是买给你的,还有书柜……”方远一样样分配,方文化的心思全放到了书上,他一本本翻看,乐在其中。
等爸妈平静下来,方远把桌子上的钱整理好,推到老妈的面前:“妈,还剩一万六千三百五十三,我家不是借了大姨、二姨家钱了么,够不够还?”
“只欠她们一万二了。小远,明天中午,你帮爸妈守摊,我和你爸出去一趟,把钱给还了。”张菊芬一脸的扬眉吐气,数出三百五十三的零头,“小远,这钱你拿着,其他的妈给你保管。”
这点零头比起二万多,实在不值得一提,可方远拿了却分外的踏实开心。
……
……
“爸,给你。”方远蹲在烧火的方文化身旁,偷偷从身上摸出两张百元大钞。
“小远,妈给你的,你留着自己花,爸有钱。”
“爸,这是我藏起来的没报账。别有声响了,让妈听见,没收!”
“那我先收着,你要是没钱花了,就自己去拿。”
方远又从裤兜里掏出半包红塔山:“爸,卖铁时买了发给称重师傅的,你尝尝。”
“哎哎。”方文化点了一支,嗯,真香、真醇,这该是世上最好的香烟了。
“父子俩鬼鬼祟祟,又在说我坏话了吧。”张菊芬拎了一只蹄髈和半扇排骨走进后院,儿子长大就不跟她亲跟爸亲了,这让她总是有些嫉妒。
“妈,不是说卖完了吗,怎么还剩这么多?”方远追了出去。
“我儿子就是天天啃猪头的命?说起来也气人,信用社的刘主任看上这半扇排骨,硬要买去,说多给点钱也行,老娘我没见过钱?哦,他女儿是个宝,我儿子是棵草?”
对于自己的坚持,张菊芬很是骄傲。
猪头其实挺不错的,一个猪头拎起来十几斤要七八块钱,农村人只有过年前才会买上个咸猪头,用绳子穿了挂在竹竿上晒,等到小年夜就放在锅里慢慢炖,那味道可是香的要人命。
小孩们不肯上床,流着口水、忍着瞌睡,等着肉熟,往往要等到后半夜,猪头才能起锅。
大人们趁热扒下肉,带着些许厌烦和怜爱,把留有少许肉的骨头扔给眼巴巴的小孩:喏,啃吧。
小孩们欢天喜地的捧着烫手的骨头,啃得满嘴满手的油。
扒下来的猪头肉,肥瘦搭配好,用白纱布紧紧包裹,然后用草绳箍紧,上面再压一块大青石,等到肉自然冷却,猪头膏就做好了。
切成薄薄的长方块,是下酒的头等美味。过年请客,先上桌的猪头膏,肯定会被馋嘴的小孩们偷吃掉大半。
这些只能心里回味,方远不会说出来让老妈扫兴,毕竟在平时,排骨和蹄髈可比猪头肉贵多了。
……
……
饭桌上的气氛很热闹,搬去了心头的一座大山,方文化夫妇俩轻松了不少,还破例喝了点烧菜的黄酒。
方远早早就上了床,吃晚饭时老妈无意间的一句话,冲淡了挣钱带来的喜悦——
“小远,你有多久没去外婆家了?”
外公外婆生了五朵金花,只有他一个外孙,他是他们带大的,七岁读书才回来。初中之前,他每到寒暑假领了报告单就独自一人坐上轮船去外婆家,每次爸妈去接他回家,他总要和两位老人上演一次“生死离别”。
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外公对他爱到了骨子里,曾经一度还动过立嗣的念头,遭到了老妈的强烈反对,开什么玩笑,外孙变孙子,她这个当妈的成姑姑了?
外公读过私塾,解放后一直在街上的中药店工作,虽说医术是自学的,可在他们那名气还不小,人人见了他都要尊称一声:张先生。
外公下班后,喜欢抱着他在街上溜达,如果有人夸一句:张先生,你这外孙将来准保有出息。外公就会乐呵呵的掏出好烟,请人家抽一支,其实外公自己是不抽烟的。
外公是极文雅的人,写一笔好字,下一手好棋,可为了他差点当街捋袖子跟人对打,那人在外公药店隔壁的邮电局上班,那天大概是酒喝多了,开了个玩笑:张先生,远看还以为你牵了一只猴,走近一看,哈哈,原来是你的宝贝外孙……
方远叹了口气,翻来翻去睡不着,他是比原来帅了点,可这不是有出息,他这个注定要当杀猪佬的外孙能有什么出息?
我不要杀猪!方远第一次对既定的命运产生了抗拒,因为这样的命运会让他愧对外公外婆,会让他离那个绿裙子的背影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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