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也知道如此肆无忌惮的行为确实是不太“正人君子”的,但他那个时候真真切切是头脑发热以致丧失了所有理智才会那样去做的,人一旦没了思考的理性,任何疯狂之举都会随便做出来。
有道是“食色性也”,色字头上一把刀,古往今来,多少能人异士、英雄豪杰,能扛得住敌人劈砍在自己身上的锋利大刀,却怎么也抵御不住那一个小小的“色”字,色之一物有多么强大无伦的威力可想而知,就连那位天上天下剑术剑道均最高最强的白虎帝君白佥来到人间后就曾频繁的逛过风尘之地呢,圣人尚且都完全不禁-欲,魏颉这个“非圣人”的普通年轻人也就用不着太过自我约束了。
出于此等想法而与孟幻、窦妙有了鱼水之欢的魏颉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件事情会变成促使小霜儿情绪爆发并最终离开的“助燃剂”。
那日中午,许灵霜身处满月楼二楼隔壁的一间屋子里面,虽然在认真修炼内功却并没有关闭七窍六脉,耳聪目明,故而理所当然的知悉了隔壁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叫人面红耳赤的腌臜事,这就直接导致了她和大胆哥之间那原本坚如磐石的稳定关系出现了一丝裂缝,这条裂缝随着之后魏颉的其他风流行径举止而愈发变大变宽,本来细小几不可见的缝隙逐渐变得宽大如玉龙关外阳关大平原之上的那条深渊沟壑一般,永生永世都弥补不起来了。
如果说魏颉睡了孟幻这件事是许灵霜对大胆哥生出嫌隙的“导火索”的话,那么绿衣少女卜倩在城头上刻完字以后魏颉的反应就直接无情的将小霜儿给推得远远的了。
许灵霜是真的有些好好喜欢着魏颉的,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她可以接受魏颉身上的诸多缺点,甚至连随便留情和女人发生关系等等都可以接受,所以在长江船头险些被强吻的时候,她没有拒绝,闭上眼睛欣然回应,一切的一切都是出于“我喜欢你”这四个字……但是这个世界上再宽容、再大度、再没心眼的女人,都绝对绝对不能忍受自己心爱的男人带着自己去找自己的情人!
许灵霜最早得知了卜倩的存在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想不好自己该怎么去面对那个大胆哥喜欢的女子。若是有朝一日卜倩和他的大哥哥天涯重逢,两人旧情复燃、恩爱终日,自己这么个一无是处的小女子又能何去何从?思来想去也就只有独自离开这一个选择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小霜儿的心里才朦胧的产生了“离别”的想法,后来更是根据扶桑叔叔的那首《冬日饮》自主创作出了一首《送君三两》。虽然饱受朦朦胧胧的别离想法而大感痛苦,但许灵霜也并没有因此而笃定必走的念头,那个叫“小萝卜”的女孩子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再出现呢?如果可以的话,她还是非常愿意长长久久
、永永远远的陪伴在大胆哥的身边的。
魏颉在看到了燕鸣关城头之上卜倩用指力纂刻出来的那些大字并得知了小萝卜已然独身前往了北方天烛国后,他表现出了许灵霜几乎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亢奋情绪。魏颉开始找大量路人来细细询问关于城头刻字之人的事情,每一个问题都确保问得足够清楚、万无一失,不肯出现任何纰漏,就好像有关那个叫卜倩的丫头的情报是这个世上最重要的事情一样。
在明确了天下第一奸臣祁密就是被卜倩亲手吊死的时候,许灵霜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看到身高八尺的大胆哥高兴且激动的从原地小幅度起跳了一下,如同兔子一般。
那一刻许灵霜便笃定了离开的念头,既然你那么迫切兴奋的想到去找到你的那个“小萝卜”,那你就去吧,既然你要去找她,那我就不陪你了,省得到时候你太过尴尬,不知该如何在两人之间自处。我就懂事的乖乖走掉好了,天烛国既然有你喜欢的人,那我就不去那边了,以免你这个一贯不懂得究竟该去爱的“蠢货”到时候又糊里糊涂的不知道应去喜欢谁了。
许灵霜从始至终都只是在为大胆哥考虑而已。娑婆境里,绝大多数的凡间俗人,都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而小霜儿,这个人世间罕有的好女孩儿,却是个完完全全只为对方考虑的人。
魏颉有无上剑仙周云纤赠送的三尺玲珑心,一颗心三尺满是玲珑机关窍,心智何等聪明睿智,早在刚才就将许灵霜的心思彻彻底底看透了。可是看透了又能代表什么呢?覆水难收,这会儿已经什么都改变不了了。
就好似与强横无匹的敌人对战,纵使你眼力绝佳,把敌人的一招一式通通看透了又有什么用场?能把敌人出手的招式全部躲开或是防御住吗?做不到的!
心窍玲珑的天才魏颉同样在对待这段感情上面感到无能为力。
如果说魏颉在习武练功甚至偷师方面是个绝世无双的千年大天才的话,那么他在处理和女子的关系这方面,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废物”、“大傻子”,蠢得不能再蠢,笨得不能再笨了!
他也是在许灵霜用“质问”、“责备”的语气跟自己将事情完全挑明了以后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已亏欠小霜儿太多,正如自己亏欠小丫头卜倩一样。
人生就是这样,早早的欠下些当时根本没法意识到的错误,等发现错误并打算去纠正的时候,才察觉已经为时太晚,莫说重收覆水,就连去弥补些什么都已做不到了。
魏颉不知不觉就已喝到了第十坛酒,这会儿他满脸涨红的在脑海中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觉得自己此生着实是亏欠了太多的人,二十年来全是遗憾。
心潮激荡若怒江汹涌的他先是将头顶的熊皮毡帽给一把摘下并甩至了地上,然后因为有些闷热烦躁而打算放松衣领来透透气,一个用力不慎,竟将那件上等面料的孔雀蓝绸缎袄子给撕扯破了,饮酒量确乎不少的魏颉低下头快速一瞧,心下兀自思量道:“反正我马上要去关外了,朝廷官府的手可够不到天烛,再也用不着躲躲藏藏的了,还穿这种西域人的古怪服饰做什么?”
一不做来二不休,率性而为的将那条孔雀蓝的衣服猛然扯了开来并抛至地面,只剩下里头的那件白色衬衣,又露出掩藏在袄子里面的那串红豆色的定心佛珠,想起了那位在阳关平原之上扛御十余万大军冲锋而圆寂的释圣一衲禅师,魏姓年轻人醉醺醺的咧嘴笑道:“酒肉穿肠过,佛祖胸中留,世人莫学我,永堕地狱中。”旋即又扯着大嗓门高叫道:“小二,给爷们再上一盘熟牛肉,今个儿非吃个痛快、喝个过瘾不可。”
这日魏颉一共喝了不下二十坛九酿醇的酒水,迫近黄昏时候才摇摇晃晃的从那间酒铺里走了出来,他用本命真气震散了七八成的“酒意”,让昏沉如同灌了铅水的头脑稍微清醒了一些,遂又骑乘着那匹赤焰火龙驹辗转到了此地附近的一间普普通通的裁缝铺子里面。
尚有三四分醉意的年轻人魏颉故意跟老板娘要了一件鲜红色面料的绸缎衣服,之所以不选碧青色,那是因为魏颉于酒醉之时给自己赌气立下了一个要求——“在亲手杀死胡箔和常雀儿那对狗男女之前,在与绿衣少女小萝卜在异国他乡重逢之前,绝不穿剑侠上官前辈和小姑娘卜倩最为喜欢的青色衣衫”!
此要求大有与“不破娄兰终不还”相近的志气魄力。
换上一身红绸衣裳的魏颉将红豆色定心佛珠挂在前胸的醒目位置,胯-下是那匹燕鸣关楚瀚老将军赠送的八骏图名马之一的赤骥,趁着天光尚且还较为亮堂,脸红、衣服红、佛珠红、所骑坐骑的皮毛也很红的魏颉离开了此间这座几乎没有多少守关侍卫驻扎的“天下第一雄关”。
心知肚明小霜儿已经乘蛟南下,一路北上的自己决然已是见不到许灵霜的魏颉整颗心脏愈发沉闷低落,开始略有些后悔震散了太多的宝贵“酒意”,于是又摘下别在腰间的杏黄酒葫芦猛地往嘴巴里灌了一大口,策马缓缓而行,奔着东北方向通往天烛广陵城最近的一处关隘赶去,路上自言自语道:“杨春曾写过一句‘伏波唯愿裹尸还,定远何需生入关’,啧啧,真是个绝妙的句子!我魏颉又不是像嬴老前辈那样宇内无敌的剑圣,此番独自一人去天烛国,直面那么多未知的强大敌人,一人对一国……唉,就别妄想着能够活着回来了,况且我又不是过去打仗,那就连马革裹尸还都不需要了,区区一死而已,又有何值得惧哉?大好男儿连活着都不怕,还怕什么死!且待本公子一人一剑,去天烛杀他个地覆天翻!”
一身鲜红若淋漓热血涂抹衣裳的弱冠年轻人仰头望着天边垂垂欲落的夕阳,嗓音振奋万分的朗声叫道:“偌大一片辽阔无垠的中原土地,都无我的立锥之地;大禹王朝谁都待得,唯我魏颉待不得!既然如此,我便不再理会这狗屁窝囊的王朝,不再继续逗留这片去他-妈人杰地灵的中原大地,仗剑入天烛,就以此身,来试一试这座异国天下的深浅!存亡不计、淹死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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