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李,劳伦-唐纳和唐宁。
老中青三代人,彼此恰好相差30岁,为了同一个目标,同一个阴谋,悄悄坐在了一起,密谋给漫威影业现任董事长阿维-阿拉德挖坑。
这是一次有可能影响好莱坞未来20年的密谋!
当然了,作为现场参与者的斯坦-李和劳伦-唐纳,他们虽然各有各的目的,但绝对想不到,这件事一旦成功,将会对好莱坞电影圈的未来,产生什么样的深远影响。
两人有着共同的敌人,阿维-阿拉德。
阿维-阿拉德在斯坦-李掌控漫威的时代,只是与漫威有合作关系的玩具商人,1996年漫威陷入危机,面临解散,阿维-阿拉德看到了机会,他果断集中自己的全部财产,并成功说服美联银行共同入股漫威。
有了美联银行的支持,阿维-阿拉德掌控了新的漫威,并出任漫威影业董事长。
也是在那个时候,斯坦-李被迫离开漫威。
阿维-阿拉德控制漫威影业后,其他什么事都不做,只是把漫威旗下最有名的一线英雄,拿出来当作筹码,向各大电影公司兜售电影版权,希望以此作为漫威新的利润增长点。
阿维-阿拉德的做法,激起了漫威老员工们的愤怒!
包括劳伦-唐纳这批人在内,他们把漫威旗下的英雄,当作自己的孩子!
现在,阿维-阿拉德把他们的孩子卖了,而且卖的很不值钱,这种做法当然无法容忍,然而,阿维-阿拉德的做法,却能为股东们赚钱,这使得他得到了大多数股东的支持,老员工再有意见也无法阻止。
假如没有斯坦-李和唐宁的突然出现,劳伦-唐纳等人,很快就要妥协了。
他们也是漫威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决定。
……
“唐纳女士,漫威卖出蜘蛛侠电影版权,得到多少钱?”
“500万现金!再加一点点票房分成!”
我晕啊!居然这样便宜!
唐宁差点要流眼泪了,这么便宜的东西,为什么不卖给我啊!
当然他也明白,漫威把蜘蛛侠电影版权卖给哥伦比亚,并不是现在,而是在1999年,那时候电脑3D技术比现在还要落后,对于漫威英雄在电影里能被拍成什么样,谁的心里也没谱,卖不出高价也正常。
“休斯先生,要想从哥伦比亚手里拿回蜘蛛侠,几百万现金肯定不行。但如果你能拿出一部让他们满意的电影,比如《鬼影实录》……”
劳伦-唐纳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唐宁奇怪问道:“唐纳女士,为什么这么说?”
劳伦-唐纳道:“前不久,我曾和索尼北美董事长霍华德-斯金格,聊过这个问题。他对你的那部伪纪录片很感兴趣。按照他的说法,哥伦比亚如果能够选择,他宁愿要那部《鬼影实录》,也不要蜘蛛侠。”
让他拿《鬼影实录》去换《蜘蛛侠》?
唐宁不免有点肉疼。
如果单纯从赚钱角度看,《鬼影实录》当然比不过《蜘蛛侠》,但《鬼影实录》拍摄简单成本低,风险比《蜘蛛侠》小多了,几乎是一头小型现金奶牛,只要他愿意,接下来连续几年都可以带来稳定收益。
就在唐宁犹豫的时候,斯坦-李老头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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