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剑的目光离开棋盘,看到一个四、五十岁胖墩墩的中年人女人,站在一边:云楠这边风景无限,可这里的棋迷怎么都这么二么?”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顾德白。”
“太不友好啦,把我当成文盲啦?good bye……不过我感觉你还是十分机灵的。我更加喜欢你啦!”
秦剑把自己的名字说成英语,
这个胖墩的女人,竟然识破啦。她现在站在他的一边,实在让他难以承受。
“小伙子,我真的相中你了。年龄不大,很有前途。这第三盘棋从开局到结束,下的是滴水不漏,环环相扣。难怪把这个花叉给搞得这般狼狈。哈哈哈哈……一物降一物。”
秦剑听了这夸奖话并不高兴,第一感觉是逆反,第二感觉是非常逆烦:
“相中我了?我才不到18岁,还是个小鲜肉。大妈,你没有搞错吧。”
秦静一口一个大妈的叫,分明就是在提示这个叽叽喳喳的中年妇女:相中我了?可咱们两个萝卜、人参,不是一对儿啊,简直是天方夜谭。
老年吃嫩草的事儿都是男子版本的,女版的没听说过。
他又看了她一眼:这个中年妇女说话十分随便,可动起心机来,却是个十分精明的女人。
“大妈我相中你了你……千万别往别处想。我的意思是,看你不错、很有前程,想收你做我的干儿子,怎么样?”
“谢谢大妈的厚爱。”
秦剑说这话的时候脸红了,他误解了这位大妈:
“可是我的脑子有病,还是先天性的。你也听出来了,我说话的时候有时……口吃。”
“这是优点!俗话说得好话:到嘴边留三分。大妈相信在这一点上,你是天底下做得最好的人。而像我这样说话跟连珠炮似的噔噔……直言快语其实真的不好。”
口吃的毛病竟然成了优点?
“还有大妈,除了口吃,我的一条腿还有残疾。作为一个瘸子,怎么有资格做你的干儿子?你收个瘸子做干儿子,别人不说你有眼无珠的。”
“腿瘸?也不错。相比一般腿好的人来说,瘸子走起路来更有节奏、别致。
一般人走起路来的节奏是这样的:一、二、一,一、二、一……节奏简单平淡。可是瘸子走路这节奏就不一样了一二、一,一二、一1……再就一、二一,一、二一……相信用不同的节奏感来,写同一首歌,我敢肯定,后面的这节奏谱成的曲子要比第前面强好多!真是一种超越,一种碾压。”
秦剑转身问王汉年:“怎么这个大妈肥肥是个音乐家?”
“生意人。”
秦剑感觉,如果跟眼前这个二得不像话的女人,继续纠缠下去,自己会成了精神病。
准备跑路。
可是他想想来:自己现在穿的衣服都是女人穿的。花叉这个变态男常常女装,竟没有男人的衣服。
没有办法,只能等待。等弈苑前晾晒的衣服尽快晒干。
穿着女人的衣服去市里?还不得把那些患有心脏病的爷爷、奶奶们给送走……送到西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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