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周的时间,《无人生还》就使得伦敦纸贵,
街头、小巷中、酒吧里,人们基本都在谈论着那首童谣,以及书中那些人物的命运。
这么下去,福尔摩斯系列可能地位不保。
道尔终究坐不住了。
他的火车刚抵达伦敦,也不休息,就乘着夜色马不停蹄地乘马车赶往斯特兰街。
妻子霍金斯嘀咕:“你这也太急了吧?”
道尔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掀开马车车帘,
外面的议论声传入车厢内,
“没有《无人生还》看的我要死了。哎呀,还有两天才到周三。”
“你也订了《苏格兰人报》吗?”
“那当然。”
“你们说这个神秘的作者Lu会是谁?会不会是苏格兰人?嘶……这么一说,我觉得还真有可能,你们都应该知道,道尔医生就是爱丁堡出身。”
……
刷的一声,道尔拉上了车帘,
与陆时相提并论,让他产生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像吞入一只苍蝇,结果苍蝇没事,在口腔里嗡嗡嗡飞个不停。
他不爽地耸了耸肩,
“听到了吧?”
霍金斯不知道丈夫和陆时的龃龉,只能试着安慰:“你不要多想。别忘了,英国是福尔摩斯的地盘。”
这句话其实也挺别扭的,
道尔更希望听到的是“英国是阿瑟·柯南·道尔的地盘”。
他无奈地叹气,闭目养神。
霍金斯一句马屁拍在了马腿上尚不自知,看丈夫休息,也不好再说什么。
车厢内归于安静。
马车朝斯特兰街狂奔。
斯特兰街在《猩红习作》中出现过,正是华生与福尔摩斯合租前居住的地方,
它位于伦敦市中心泰晤士河畔,紧挨着查林十字路,西南角就是白金汉宫,
类比来看,斯特兰街相当于首都一环内的核心街道,也难怪书中的华生受不了房钱要找合租同伴。
没多久,马车在一座杂志社门前停下,
杂志社门头的英文——
Strand Magazine,
实际上应该译为《斯特兰杂志》,但strand有河畔之意,所以很多国家将之译为《海滨杂志》,以至于后世许多译者将错就错,
反正是专有名词,无所谓。
道尔跳下车,顺手给马车夫塞小费,让他帮忙看行李,随后直接敲响了杂志社的大门,
“赫伯特,我知道你还没走。”
赫伯特·格林霍夫·史密斯是《海滨杂志》的编辑。
过了一阵,大门洞开。
一个高壮的白人站在门口,用手指顶着眼镜镜框,瞪大了眼睛,上上下下打量道尔,仿佛在给道尔照X光,
他说:“我的天!看看这是谁来了!”
说话间,两人不由得一个熊抱。
史密斯拍拍道尔的肩膀,说:“你不是要在爱丁堡住一段时间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他的目光落到霍金斯身上,很绅士地点头致意:“这一路可不轻松吧?我听说巴黎那边有些工厂已经开始制造不用手摇启动的汽车了,过几年咱们就能用上,肯定比马车要舒适。”
马车夫嘀咕:“奥兹莫比尔汽车可没我的马儿跑得快。”
史密斯不以为忤,哈哈大笑。
道尔无奈,
“咱就别说废话了吧,我来找你是有正事儿。”
史密斯也变得严肃,把两人引入大门。
杂志社内的布置非常简单,只有两个编辑室和中间的核心办公区,桌椅和狭窄的过道堆满了稿纸、杂志。
史密斯随手搬了椅子,
“坐。”
道尔落座,随后从随身的公文包中拿出一叠稿纸,
上面是铅印的小字: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这显然是一部小说的章节标题。
史密斯惊诧道:“阿瑟,你之前不是……你不是……你不是封笔了吗?”
他磕磕巴巴,话都不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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