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正想拒绝。
谁知对方竟是变戏法似的变出来一组淡蓝色的玻璃管,然后硬塞到了马修手里:
“就算没生病也没事,留着备用,雨林里虫蛇多,总有用得上的时候,你也别担心我会害你,瞧瞧圣水的包装,刚从买回来的,还没开封呢!”
“不许推脱,老吉头也收了我的圣水,不信你问他,就当这是初次见面的礼物。”
马修疑惑地看向老吉头。
后者耸了耸肩。
马修迟疑了一会,这组圣水的确没开封,连售价标签都没有撕开,上面写着。
洛兰的热情令马修不太适应。
他推脱了几次。
但对方一副不收下就要翻脸的神情终究是让马修收下了这份见面礼。
“就是这样!”
洛兰高兴地拍打着马修的肩膀道:
“收下礼物,你就是我洛兰真正的朋友了!
我曾在待过一阵子,那里的云精灵你知道吧,向来以高傲著称,几乎不和人类来往,但他们却和我相处的很融洽。
后来就有人忍不住问我:洛兰,你到底有何过人之处,能让高傲的云精灵与你为友?
而我的回答只有一句——
我超有钱!”
这话引起了大厅里几个人的注意。
一双双不怀好意的目光投了过来。
然而洛兰根本不惧,他笑着拉开衣袍,露出腰带上别着的卷轴和符咒,冲其他人道:
“诸位可别因为我有钱就想对我下手哦,看到没,和,别为了一点钱就把自己的命搭上,不值当。”
“要知道,真正的有钱人保命的东西可多了去了,不要拿你的性命来试探我的钱包。”
大厅里。
老吉头默默地抽着烟,一声不吭。
其他人又缓缓地收回了贪婪的视线。
马修有些好奇地看着洛兰,这个世界的有钱人都这么张扬的吗?
洛兰似乎对他也有些兴趣,他拉着马修坐下,嘱咐特鲁格拿些本地特色食物上来后,便滔滔不绝地聊了起来。
大多数都是洛兰在口若悬河:
“我为什么要成为吟游诗人?因为没有其他方面的天分!
我出身超级富豪之家,祖父是个大法师,父亲只会舞刀弄枪,我是这一代的独子,却魔武皆不成器。
我的母亲对此很担忧,她怕我守不住家业,于是找到了她的初恋——一个风流潇洒的传奇诗人,她问他该如何将自己的儿子培养成为一名强大的吟游诗人。
那人答道:给你儿子一大笔钱,让他去大城市浪荡,叫他去女人堆里进进出出,经历的多了,自然就成了诗人。
我母亲对她的初恋深信不疑,于是十七岁那年,我就带着一大笔钱独自一人去了纸醉金迷的。
那人说的果然不错。
十几年折腾下来,我一事无成,然后就成了诗人。”
“在来泽水城之前,我在待过一阵,那里盛产香水、香料和美人,又被称为。
我在斯曼迪混得很好,有很多朋友。
说实在的,我真不愿意离开那里啊,斯曼迪有很多令人着迷的女子——
贵妇的味道令我流连忘返,少女的芬芳同样使我沉醉。
但远方在呼唤着我,我在斯曼迪遭遇了上天赐予的启示——
事后,我清醒地意识到,想要写出更好的作品就得体验更多的新奇事物,于是我不得不拒绝了泪眼婆娑的情人们,来到了雨林之北的这座山城,说起来我们马上就要进入雨林了,真令人期待啊。”
……
听到这里,马修不由问道:
“上天赐予的启示?”
洛兰懒洋洋地答道:
“就是有一次,我和一名贵妇、还有她女儿偷情的时候被家里的男主人发现了,他们一家顿时陷入了疯狂。”
马修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那场面一定很难堪。”马修说。
“确实如此。”
洛兰感慨道:“特别是那位男主人当着他老婆和女儿的面质问我‘那我算什么?’的时候,我瞬间意识到,这是上天在赐予我启示——是时候该离开百花之城了。”
这下不仅马修。
就连原本趴在他胸口听得津津有味的艾拉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开个玩笑!”
洛兰突然大笑一声:
“你不会真信了我能把他们一家都睡了吧?
就算再蹩脚的诗人也会在一段作品的尾端埋下钩子,这是吸引观众的必要之举。
至于我离开百花之城的真正原因,下次详谈的时候再告诉你。
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去市场买清单上的东西了,咦,老吉头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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