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去公司的路上。
也或半夜十一点多,骑着电瓶车沿着宁阳东路朝家赶去,如果掐准那个时间段,想要见他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然而。
时至今日,所有以往特定的事物,都在短短时间内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半夜十一二点。
路还在。
城市的灯火,依旧为来往的行人指引家的方向,只是少了一个李牧记忆中存在的身影。
拆开信封。
李牧仔细看着肖正阳写的内容。
第一句就是颇为感慨的“时间真快,转眼间过去两个月了……”。
到了此处,李牧不由停住了。
他不是和肖正阳一样心生感慨,而是肖正阳写的字实在太丑了,已经丑到他不认识的地步。
每个字都像被五花大绑般勒得紧紧的。
字迹中间也不分开,直接一笔拖下去,既不是行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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