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流年眸子一冷,今天是个好日子,有人挑风云集团下手。
林丝越在花已陌从家里走了之后,也是在家里待不住,想着这样的日子,她应该是相对安全的,君澈都自顾不暇了,自然是没有力气来找她的麻烦。
何况,君澈现在是云市的通缉犯,很多君澈的人都被抓了,云市顿时是草木皆兵。幸运的是,这么些年,她只是潜伏在风云集团提供一些情报,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她有一些东西还在公司附近的公寓里,她想在今天拿回来。
林丝越挑了一件花已陌的衣服,素色的寡淡的,和她平日里的艳丽形象是完全的不符合,一头波浪般的长发都扎了起来,一张脸也是粉黛不施,加上最近母亲去世,着实是瘦了不少,脸色也很是憔悴,也许这样别人才不会认出来。
可是,林丝越不知道为何心里就是充满了不安,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
她暗暗告诉自己,一定是自己想多了如今这种情况,谁还会注意她这个无名小卒。
只是,她的心里曾经残存着一份美好罢了,那个一直以来,她视为天神的男子,竟然是那样不堪的存在,她不愿意相信,可是不能不相信。
那年暮春,繁花累累,她在校园的樱花树下看见白衣的他,安静的看着书,粉色的花瓣落了满身。
他是马上要毕业的学长,她不过是初进校园的青涩女子。
所有
人都告诫她,要离那个不染纤尘的男子远一点,那是学校所有女生心中的神。
谁亵渎了他,都会惹起公愤的。
可是,她只是一眼而已,就再也移不开视线。
有些人日日在身边,你却会波澜不惊,有些人只是一眼,便是惊心动魄。
说的就是林丝越初见君澈的情景。
跟踪,偷窥的事情她做了十成十,有时甚至想这样和他待在一个空间里,呼吸着同一个空间的空气就是美好,就是一种无以言语的幸福。
直到有一天她被抓着正着,他说:“你喜欢我?”直白而直接,人却温润如三春的阳光。
“如果我喜欢你了?”她酡红了一张脸问,含羞带怯,带着不知天高地厚的张狂。
“那就做我女朋友吧,但是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我怕你会受伤。”他笑笑的说完,捏了捏她的脸颊,然后走开了。
她被幸福直接的劈晕在原地,竟然不是做梦?
女人,总是很容易被最初的美好打败,然后经年里无数个日日夜夜想着的都是曾经的美好,那个曾经的美好,可以治疗所有的伤口,可以掩盖层层的黑暗。
而那些美好,不过是君澈惯常的伎俩,她见到过他如何给另外的女人美好,那个女人是花念歌,她也见过他的那些手下女子憧憬仰慕的神情。
可是,她告诉自己,自己才是唯一。自欺欺人到无路可走。
公交车在城市的骄阳和树荫下穿梭,林丝越安静的看着车窗外,这么些年,她脚步匆匆,为了君澈忙碌,几乎没有好好的看到过这个世界。
是不是,那样安于平凡也是一种幸福。
“你看!”车厢里今天似乎也躁动不安的,人群在一起窃窃私语。
她心里的疑惑一点一点的扩大。
“就是,不知道她们究竟是有什么仇怨,花念歌竟然在花已陌的婚礼上截杀花已陌。”这样的话语飘过来。
林丝越浑身一震,花已陌早上走的时候还是好好的。
花念歌出来了,君澈呢?
“花念歌毕竟被花家养了那么多年,五年前花家落败,花夫人重伤,是不是有花念歌的事情啊?”
“花已陌估计也不好,怎么不是说是斯御的未婚妻吗,为何又站在了斯朕的身边。”七嘴八舌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
林丝越哪里有心思听下去,她站起身,状似不经意的走向后车门,目光瞟向那人的手机,触目的画面只有一片血红。
林丝越闭了闭眼睛,压下心里的酸涩。算起来,她是欠着花已陌的。
突然,林丝越的目光一冷,她似乎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人影,从路边一闪而过。
这里已经非常靠近林丝越的公寓了,过了一片树荫清凉的小广场就是风云集团,下面是一大片的步行街,都是专卖店。
这个方向去的是风云集团的后门。
林丝越心里一惊,难道他们今天还想要做些什么不成。
她伸手去摸,包包里空荡荡的一片,她这才想起,她的手机和钱包都不在她这里。
“抱歉我忘了带手机,你能把手机给我用一下,我打个电话吗?”林丝越跳下车,找了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那个男孩踌躇了半晌,终于还是借了。
她知道慕流年是不接陌生人电话的,那么能记住的只有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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