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明珠不客气的一脚踩在他脸上。
“擅闯国公府,是何居心?”
国公府?
朱念君猛摇头,“误会,绝对是误会,我一个街头小混混,你就是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私闯国公府。”
听到盛明珠口中的国公府,朱念君惊得一声冷汗,能与公主府毗邻的,自然非富即贵,朱念君不是没在心中猜测过盛明珠的身份,但也没想到会是这么尊贵。
世人可以不知大周公主是谁,但绝没有人不知国公府镇国公的。
昭和三年,西北辽姜勾结,侵犯大周边疆,边疆百姓水深火热,生灵涂炭。
还是弱冠少年的国公爷,奉命出征,破辽姜,杀敌寇。辽姜阵前斩将夺旗,函谷关前单人独骑踹辽营,生擒敌首将领。
西北十年征战,国公爷更是在尸山血海中闯出了血阎王的称号。
这么多年,西北大小战役无数,姜辽两国贼心不死,却始终无法捍卫大周分毫。
这一切都得亏镇国公的威名。
“误会?这世界上能有这么巧的误会?”
盛明珠脚下力道加重,朱念君咧着嘴哎呦哎呦叫唤,身子在地上打滚,身上本就脏污的衣服更看不出颜色了。
“天地良心,绝对是误会,我那知道这些野猫是从什么地方来,不然就算剁了我这只手,也绝不管这个闲事。”
“还敢嘴硬,这京都谁不知道国公府,小姐,我看不如交了廷尉司,好好审他一审,看他还敢狡辩不狡辩。”
翡翠琉璃二人,都阴着脸,目光恨急了他,显然是将他当成罪魁祸首,这些野猫来的莫名其妙,别人不抓,光冲着她们小姐来,若说其中没有什么阴谋,打死她们也不相信。
而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人,最可疑了。
“那么麻烦做什么,我盛明珠向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惹到了我头上,就休怪我不客气,来人,拉他去喂狗。”
“喂狗?你让我养猫还行,喂狗我可不行,我最怕狗了,能不能换个别的活。”
朱念君显然是没理解她口中喂狗的含义,脸上还能看出不正经的笑意。
盛明珠冷笑了一声,放开踩在他脸上的脚,“你想多了,是剁了你的肉喂狗。”盛明珠语气阴森,说话间眼睛却一直盯着孟昭月,不放过她脸上的一丝表情变化。
朱念君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直接蹿了起来,想要跑。
“你这个恶女人,小小年纪,这么阴狠,拿着人肉喂狗,你也想得出来的,亏我刚才还救了你一命,早知道就由着那丫头压断了你这条腿,让你以后一瘸一拐,嫁不得人。”
朱念君过了嘴瘾,在想跑,已然是晚了,身后的长鞭划破空气,长蛇舞动,卷着他的腿就是猛地一拉。
朱念君刚才使见识过这长鞭的厉害,只不过心有余而力不足,街头打架混出来的三脚猫功夫,怎得盛明珠手里的长鞭。
几个来回下来,就举着手一个劲的讨饶了。
“别打了,别打了,你有那个心顾着我,不如看看刚才那个摔倒的丫头去哪了?”
翡翠琉璃闻言一愣,很快就反应过来,他说得什么意思。
环眼望去,院子里三三两两站着的丫头仆妇里,哪还有刚才那个丫头。
人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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