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奔驰在城外的路上,任凭冷风如刀般吹过脸庞,何瑾感觉此时的自己很清醒。
过去七天的时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自己怎么就脑子进了水,跟八股文死磕较劲去了?
文化糟粕之所以称作糟粕,就是因为它的无用性。偏偏自己还不信邪,非要在臭狗屎里找营养,那不是脑子有坑吗?
到了鼓山煤矿,何瑾更加坚信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将近一个月没来,自己错过了多少美好啊!
此时的鼓山煤矿,已不复当初的寒酸模样。
一排排的临时茅屋帐篷,搭建在平整好的土地上。进进出出的劳工,都带着一张疲累却饱含希望和憧憬的脸庞。
尤其茅屋帐篷旁边,还有当地百姓摆起的简单摊位,吆喝着他们贩卖的日常用品和食物。远处还有一片用白灰圈了的土地,说是要等明年开春儿后,盖上一个容量超大的澡堂......
煤矿外缘,还有讨价还价的骡马队、洽谈生意的客商、以及嗅觉灵敏的牙行伙计......这种种的一切表明,鼓山煤矿已迸发出强大的商业吸引力。不久的将来,这里必然会成为一个新型的社区。
可就在何瑾为这一切欢欣鼓舞,而且还手抚马鬃、学着后世高富帅高冷模样,等候沈秀儿时。
没想到气喘吁吁赶来的多情白富美,劈头盖脸的第一句话,便是:“你不打算学八股、考科举了?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都不知轻重、没有个耐心毅力!”
兴冲冲来到这里,上来就听到这样抱怨的训斥,何瑾一下有些傻眼。
可他毕竟不是十四岁、不懂男女感情的青涩少年,面色只是微微一愣后,便看破了沈秀儿那着急的神态,还有羞涩里带着欣喜的眼神儿......
这少女的心思,此时明显是矛盾的:她既想何瑾努力上进,可也因心上人突然跑来找自己,而感到惊喜不已。
意识到这一点后,何瑾淡然一笑,根本没接沈秀儿这个茬儿,而是继续拍着马鬃言道:“秀儿,你没发现我今日,跟以往有所不同?”
在何瑾的暗示下,沈秀儿这才看到了那剽悍健壮的大黑马,不由开口道:“你这是.....新买了一匹马?”
在明代,街上看到坐轿的不稀奇,看到骑马的才稀罕。
虽然这朝代不像宋代那样没有养马之地,但众所周知,骏马在冷兵器时代,首要还是被充作骑兵使用的。
这样辗转轮到民间购买时,价格自然高昂不已。一匹普通驽马的价格,大概在十两到十五两银子之间。
十两银子,足够一个乡下百姓生活好几年了,价格绝对已等同于一辆家用小轿车。
如果是骏马,价位自然就相当于跑车了。
而何瑾驯服的这匹烈马,明显就是超跑级别的:一身油光水滑犹如黑缎子样的皮毛,高大健壮的身躯,修长有力的四肢,以及炯炯有神的眼睛......无一不在证明着,它就是车里面的兰博基尼。
这等酷炫的事物,无论在明代还是现代,都是很吸引女孩子眼球的。沈秀儿自然也不例外,忍不住想上前摸一摸它的皮毛。
可她手刚一伸出去,那大黑马立时便打了一个响鼻,露出了焦躁不屑的神态。但很快,它眼神儿就变得幽怨了,顺从地让沈秀儿摸了摸。
因为看到大黑马的反应,何瑾就威胁性地举起了手......
“我想要一匹马,难道还用买?”接着沈秀儿的问题,何瑾傲娇回道:“当然是别人送给我的。我还嫌质量差,都不怎么想要呢......”
大黑马虽然听不懂人话,可一见何瑾那嫌弃的眼神儿,不由更加幽怨了。
而沈秀儿看了不由啧啧称奇,心情也好了许多,白了何瑾一眼:“就会吹牛皮,也不怕吹破天了!”
但这娇嗔的白眼魅力还未展露完毕,她随后一下就惊呼起来。
因为这时候何瑾已一把抱起了她,将她放在了马背上:“不过,我想着有了它,至少可以跟心上人一起纵马驰骋,便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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