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关乎我大宋士子甚至关乎我大宋未来,要择才而教,教以实用之学,“苟不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则不教也;苟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者,则无不在于学”。对于有识之士,一定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此,朕根据王介甫的主张提出以下几点:
一、改革太学,重点实行王介甫创立的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让学校不仅养士,而且有取士的职能。
二、整顿地方学校。
三、之前颁定的《三经新义》是重点,要重点实行!《三经新义》即《周官新义》和对《诗》《书》的阐释,合称为《三经新义》。
四、设置武学、律学、医学等专门学校,着重培养专业人才。
五、改革考试制度,废除明经科,增加进士科名额,将考试内容改为本经、兼经和策论。
朕希望,通过这些举措,能真正为我大宋选出栋梁之才。”
“陛下圣明”
神宗后面说的这些就掺杂了赵煦的一些观点了,神宗毫不脸红的抢了自己儿子的成果。
以赵煦后世的眼光看来,王安石在教育方面的改革是十分具有前瞻性的。他提出了自己的教育理论以及主张,重视学校教育,着重培养实用及全面发展的人才,并且还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啊!
这样的理论就算是放在一千多年以后,都同样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真的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王安石在教育改革方面的前瞻性。
“吕相以及几位相公,关于国子监改革的具体执行问题,各位卿家觉得由谁督办较为合理?”神宗暼到几位相公有点黑的脸色,微笑着向他们问道,神色间确实充满了果决。
此次颁布的圣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神宗未遵循朝廷定制。皇帝的圣旨的出台,从拟订到发布生效,是需要非常严格的程序的。
皇帝有权利直接拟定圣旨,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大部分都是由宰相机构将意见写成札子,然后进呈皇帝,如果皇帝认可,才能够得到皇帝的授权开始拟定圣旨的草稿。
而且不管这旨意是皇帝的想法还是来自于大臣,都必须先进入草诏的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交由中书舍人起草。中书舍人起草后对宣行没有意见了签名通过,而后交给宰相书名,再发到门下省审核。
门下省审核叫给事中,如果给事中认为不合适,也有权利进行反驳,不予通过;如果没有意见,便签上姓名通过,这一步叫做“书读”。也就是说,如果中书舍人不给通过,或者给事中不予通过,那皇帝的这份草诏便不能成为合法的诏书。
一道诏书通过中书舍人“制词”“书行”和给事中“书读”之后,没有任何问题便可以正式政令,交给尚书省执行。
一份正式政令的诏书必须要有宰相的副署。如果宰相未副署,那这份诏书也是不具有效力的。诏书生效之后,还不能直接发布,还有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台谏。也就是说,如果诏书生效,但是其中还是有不妥的地方,台谏便有追改诏书的权力。
一份圣旨生效的完整的程序就是:皇帝授意词头,之后中书舍人起草,录黄行下,中书舍人宣行,给事中审核,宰相副署,台谏弹劾。整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对皇帝的权力造成了制度性的制衡和监督,而皇帝口出为敕,口含天宪这种形象,只是封建专制历史塑造出来的,或者说是想象出来的罢了。
当然,像神宗这种不用走流程,直接由皇帝下诏的情况也是有的,这种形式叫做“手诏”,而且是非常少见的。而且,这种形式在法理上并不具备合法性,也就是说,政府完全可以选择不执行。
宋仁宗时期,宰相杜衍曾经将皇帝私自下的“手诏”全都给拦了下来,不准将“手诏”放出去发布,并且原封不动的还给了皇帝,宋仁宗对此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此刻神宗在朝会上不讲规矩直接用手诏充当圣旨来颁布的行为可以说是严重的逾矩了,但此刻神宗携大怒之余威,几位宰相也不好驳回神宗的圣旨了。毕竟,士子游行闹事,宰相们也是有失职之处的,跟神宗闹得太僵,那就真的要鸡飞狗跳了。
“陛下,国子监一直属于礼部统管,不如由礼部代为督办可好?”尚书左丞吕公著出班提议道。像这种在神宗面前刷存在感刷好感的机会保守派也是需要适时来一下的。
“陛下,官制改革还是由吏部督办更为妥当。”中书侍郎曾布出班提议道。
神宗见两派相公们都比较配合,不由得心头舒了口气。如果宰相们执意驳回圣旨,那就真的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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