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经商又不是什么大事,有什么好担心的?”吕和卿见话题已经戳破,也就不再掩饰。
北宋初年,开国皇帝赵匡胤很有一番改天换地的作为,对个别经商官员采取严禁措施,很多人因此受到罢官的处分。但对五代时沿袭下来的藩镇回图贸易虽感忧虑,却“未能止绝”。
到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才有了较为明确的措施:“诏中外臣僚,自今不得因乘传出入夹轻货,邀厚利,并不得令人于诸处回图,与民争利。有不如诏者,州县长吏以名奏闻。”也就是说禁止利用公务乘车船贩运货物,禁止回图贸易;违反这两条者,地方应上报名单于朝廷。但并没有明确是否处治,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也仅限于“与民争利”。后来,这一诏令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反而愈演愈烈,有关处分也越来越轻。
由此可见,宋朝对于官员经商的基本态度:一仅限从官(即侍从官,指殿阁学士、直学士、侍制与翰林学士、给事中、六部尚书等官)以上的高官,从官以下者则不限。二对普通官员所限也只是“广营产业”、“货值太甚”,若非大肆经商,也不限制。但“广营”“太甚”是个很难掌握的界限,只要不过火、惹出麻烦,或因犯其他法被弹劾时捎带出来,一般都是“法所不禁”。
“你们经商确实不算大事,只要不因为犯其他法被弹劾,这些都无伤大雅。但这次黄家的事情绝对不是小事。你老实跟我说,你们跟黄家兄弟的商业往来究竟牵扯到什么程度?”吕惠卿严肃异常,瞪大眼睛盯着吕和卿。
“大哥不用担心,我和老三跟黄家兄弟的商业往来仅限于贩卖布帛而已。大哥不用担心,整个开封府,与黄家有商业往来的人多了去了,法不责众,不用如此紧张。”吕和卿在大哥的逼视下,只得老实的说道。
“要真如你说的这般简单就好了。今日陛下对国子监监生游行一事轻拿轻放,只是乘机改制国子监,竟然将背后策划者黄家略过不提,这件事太反常了啊!这事情背后绝对另有隐情。”吕惠卿暼了一眼吕和卿,紧锁着眉头说道。
“你最近需小心谨慎,时刻关注着汴京城内的动静,有任何发现,立刻报于我。”沉思良久,吕惠卿对着正百无聊奈的吕和卿吩咐道。
于此同时,三省六部的其他主官以及一些政治敏感性比较高的官员的府邸内也上演着跟吕府相似的场景。
表面的一切,好像并没有太大异常。又能有几人真正知道风平浪静下的暗流汹涌?
中国历史上的商业活动,从性质上可分为官商和私商。所谓官商,即官府组织的经营活动,利归公家;所谓私商,即私人经营,利归己有。
其中,更有一类特殊现象,那就是官员、士人的经商活动。其特殊主要因为以齐家治国平天下相标榜的士大夫,不顾传统道德的指责,不以从事贱业为耻。并且还利用社会地位和权势,违禁经商牟取暴利。最重要的是罔顾朝廷赋予的职责,难以一心奉公。
这一特殊现象,在大宋竟然成为普遍现象。上至亲王将相,下至闲官士子,大至海外贸易,小至室内商店,所贩物品从针头线脑到人口,没错,就是人口,无所不有。甚至出现了“吏商”一词,以区别于官商和民商。
面对如此现实,原本对改革抱着深深期待的改革派核心人物的吕惠卿都已经放任亲人经商并为他们打起了掩护。
而这一切的一切,在皇城司的监控下,都尽收神宗眼底。但商业的复杂,以及背后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却让神宗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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