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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

我拨动了手中吉他的第一根弦,没有华丽的旋律,很平淡,平淡得就像在宁静的夏夜,一个经历了无数世事变幻的人以看透一切的语气向别人讲述一个普通的故事,没有暴风骤雨,也没有惊涛骇浪。

随着一个个音符从吉他中流淌出来,我只觉整个大礼堂骤然间静了下来,眼前的观众仿佛都已消失不见。舞台上只剩下我一人,我的心也忽然变得一片的宁静,似乎回到了那个辛酸却又令人怀念的年代。

第一次认识丽丽,是在初一时冰际市14中的运动会上,当时的她是那么的骄傲和冷艳,而我只是一个自卑瘦小的小男孩,连多看她两眼的勇气都没有。混合接力赛我和她分跑6班和7班的最后一捧,她巾帼不让须眉地超越了我,我们班输了,我身上也被下了耻辱的烙印,她从此自后开始看不起我,而我更为自卑了。确实,那时的我因身体原因而自甘堕落,破罐子破摔,不思进取,也怪不得她。

到了初三,朱亮明,那个以欺负弱者为乐,称我为“懦夫”的垃圾,晚自习在无人的楼梯间上再度戏弄我,我只能默默的忍受他的侮辱,连反抗都不敢。丽丽恰好碰上了此事,她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当时便想冲上来教训朱亮明,但张可快她一步,揪住朱亮明就是一顿暴打。

却不幸被年级主任看到,最后张可被处分了,而我甚至不能为他辩白一下。这令丽丽对我的恶感更增,因为我不争气。

我不幸地出了车祸,死而复生后,我却发现自己的大脑和身体都开始变得异常了。还是一个晚自习后的夜晚,情况几乎和上次一样,还是朱亮明那帮人,但这次不同的是,我打赢了他,自己也受伤吐血。丽丽当时很担心,叫我去医务室检查一下。我强硬地顶撞了回去,气得她七窍生烟,暴跳如雷。其实我不是不明白她的好意,只是故意不领受。尽管惹得她大发脾气,我依然很愉快,因为——她终于不能再无视我的存在了。喜欢和她斗嘴的习惯,也许正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有些事情真的太巧,初三的最后一次运动会,我们班跑混合接力最后一棒的刘军扭伤了脚,由于种种原因原因,班上人不得不让我顶替。

而此次我们班的劲敌7班最后一棒的人刚巧又是丽丽,那次我没有重韬覆辙,在落后的情况下反败为胜。丽丽是个好强的女孩,不服气之下要和我再赛一次,我有意相让,让她胜出。至今我仍然认为自己当时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抉择,那个突发的念头让我自此以后多了一位异性“兄弟”。

慢慢地我也开始了解这位好“兄弟”,她心地其实很好,有爱心,同情弱者,只是痛恨那些不争气的人。当初,在她眼里,我正是那种人。

之后我们一起考上了冰际高中,而且同被分到了二班。高中两年多,她一直要胁我利用特权把她分到我前面的位子。那时候的她还是很野蛮,记得有一次,我高烧到39度,还是死撑着。她二话不说到医务室买了退烧药,扔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按上面所写的服用,分两天,一天三次,两天内我还见到这包药的话,老娘便宰了你!”

每次想起这事我都会觉得好笑,她永远不会用温柔的语气去关心别人。但那时的我真的很快乐。张雯,李晓,思思,张可,单若,丽丽和我,组成了一个能让所有青春少年男女都会羡慕不已的和谐团体,我们经常一起课间聊天,一起假日逛街,一起聚会吃饭,甚至相约一起大早早登上冰际市观日峰看日出。

吉他下的旋律也随着我心境的变化而变的如山涧的泉水一样轻灵跳跃,抒发着我心中的快乐,对青春的无悔。那时的我只希望时间能停住,将我们的欢笑也永远的留下。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我们可以一起快乐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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