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程楚一个人坐在工地上,身边停靠着拉泥灰用的推车,他已经连干了几天重活,累得疲惫不堪,皮肤上也起了红疹。
每到空气潮湿的日子,程楚浑身就容易起红疹,不是很痒,但难受极了,让他没有心情好好干活,可偏偏工头这几天给的任务多,没办法请假。
一件布满了汗水和污渍的白色T恤穿在少年身上,显得他瘦弱单薄,露出来的胳膊被晒得黝黑,薄薄肌肉表面已经有好几处脱了皮。
程楚也不在意,胡乱用毛巾擦拭着,抬眼看向对面,那里有几个工友正聚在一起闲聊,没有人注意他。那些人,大多有妻有子,与程楚年龄差距大,根本谈不到一起去。
其中偶有对程楚热情的人,但程楚经历过几次不愉快事件之后,就不再敢接近任何人了,他一个人默默干活,每天与别人交流的话语十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用手拨弄着推车把手上的裂缝,程楚想:‘我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寂寞呢?’他低垂下眼眸,长长睫毛遮住瞳孔,显得更年轻了。
这时,某个年长者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对方说:“你呀!就该回学校去读书,这样子的生活不适合你。”
程楚抬起头来,看到工头正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程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不置可否,让他再去读书简直是天方夜谭,不说没那个学费,就是有,他也早就读不进去了。
工头向程楚坐着的方向走了几步,想再说些什么,但顿了顿,还是止住了话头,转而嘱咐他:“今晚你去老吴那间宿舍住吧,老吴家里有事,辞工了,你那间我安排了个新人,明天搬过来,晚上你把自己的东西收拾收拾干净。”
“好。”
没有多余的话语,程楚机械性应诺着,抬手去挠胳膊上的红疹,却被工头制止了。
“你那个过敏很久了吧?不要用脏手去挠,会更严重,待会儿我给个地址,那里有家很不错的门诊,你去看看,黄梅天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你这样会影响工作的。”
“好。”
依旧是一个单音,程楚再次低下头去,工头朝他摇了摇头,显出无奈的表情自顾自转身走开了。
这是个不错的工头,虽然人长得粗犷,但心思却出奇细腻,比程楚以前遇到的工头都要好。
他给程楚安排的新宿舍,程楚去过,比原来那间宽敞明亮多了,还有个小阳台可以晾衣服,不用把衣服晾在屋子里增加湿气。
程楚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反应,但心里他还是很感激工头的,又过了片刻之后,他开始感觉无聊,于是把毛巾搭在肩上,站起身来干活。
坐在对面的几个人瞟了他一眼,把头凑到一起窃窃私语,大概是在猜测程楚为什么年纪轻轻就出来打工,不去多读点书吧?反正他们怎么想程楚也不会在意,他只想着快点干完活之后,去医院看看,然后回家睡觉。
一旦忙碌起来,时间就会过得很快,天空还没有被夕阳晕染,程楚已经站在了工头的办公室里,工头递给他一个牛皮信封,说:“小楚,这个给你,是老板给的分红,不多,但等到工期结束,还会有,这次老板挺慷慨的,你卖力点,下次接到工程我还找你干活。”
“谢谢大叔。”程楚接过信封打开看了看,里面是五六张百元大钞,足够他这个月的生活费了,不自觉间,少年露出了好看的笑容。
那凤尾翎就像是小扇子一样,在少年眼眶底下留下阴影,工头为此稍稍愣神,但他很快调整过来,继续说:“我听说你前几天请几个组的工人们喝酒,把生活费都用完了,是真的吗?”
“……是,”程楚不太愿意提起那件事,但工头提了,他也不好不说,于是回答:“我确实请他们喝酒了,但那不是自愿的,他们说要比酒量,每个人都参加,输的请客,结果我输了,只好请他们喝。不过生活费没用完,我口袋里还有些,跟他们说用完了,只是怕他们又整出什么主意来花钱而已。”
“原来是这样,那就好,你以后这种事少参与,小孩子喝酒对身体不好,不像那些大老爷们,喝多少都喝不死。”工头明显在为程楚抱不平。
程楚笑了笑说:“没关系,他们也不是经常来找我玩。”然后他把信封揣进口袋里,说:“大叔,你那个门诊地址还没有给我。”
“哦,对了,门诊地址。”工头重复了一遍程楚的话,打开抽屉从角落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少年。
程楚接过来一看上面的抬头,差点吐槽,他问:“这不是减肥门诊吗?你介绍我去减肥门诊干什么?”
“我不是介绍你去减肥门诊,我是介绍你去找上面写着的那个医师看看,他是皮肤病专科的,现在专门诊治因为减肥药过敏的病人,你那点钱,去大医院来回几次就不够吃饭了,去他那里实惠,而且我跟他有点交情,可以帮你打打招呼,说不定治疗费还能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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