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起来很牛逼,但也仅仅只是“看起来”而已,事实上,这个身份相当的有问题!
因为,他并不姓颜!
他是他老爹给人当上门女婿的时候,顺手带过来的,属于买一送一,而且还没人要的那种……
可以想象,这躯体的原主人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要是他能争气些,勤奋修炼,或许还好一点,可他偏偏不争气,反而还沾染了很多纨绔子弟的坏毛病,天天就跟城里的那些小纨绔们厮混在一起。
尤其是最近这几天,也不知道这帮小纨绔是吃错药了,还是怎么得,非要搞什么“牛逼帮”!
还说什么,只要能到城东三十里处的杨柳坡上干掉一窝狼群,就能当牛逼帮的帮主!
莫明活了近四千万年,多牛逼的帮派他都见过,像什么炸天帮、日天帮……
他还第一次听说这个什么“牛逼帮”,如果可以的话,莫明很想建议他们把名字改成“二逼帮”!
因为莫明觉得,在自己近四千万年的渊博学识之中,除了“二逼”这个词儿之外,已经找不到第二个词儿能形容这帮小纨绔的智商了!
尤其是这躯体的原主人,如果说其他的小纨绔智商为零的话,那这躯体的原主人的智商,简直就是负数!
人家说到杨柳坡端掉一窝狼群,就能当牛逼帮帮主,结果他就真来了,然后,他就被野兽袭击,留下了一具半死不活的躯体……
怎么说呢……
虽然有点坑,但没办法,这就是凡人的生命——脆弱而宝贵,一头猛兽就能夺走一个人的性命。
这就是为什么莫明不愿沦落凡界的原因。
“罢了,既然我的神魂降临到了你的肉躯之中,那我就是你,不管怎样,我都会带着你的身体离开这片不毛之地的!”
莫明记得,这躯体的原主人是云州颜家的子弟,那里有他的父母、亲人和朋友,自己理应回返颜家。
可随即,一个大难题就摆在了他的眼前:
云州城距离这里有三十里地,这具躯体的伤势太重了,连站都站不起来,如何才能回返?
莫明在身上一阵摸索,想找出疗伤用的灵药。
可将浑身上下全都摸了个遍后,他整个人都无语了……
带不动,带不动,真的带不动!莫明活了快四千万年,还头一次遇到这么坑的队友!
一听说端了狼群就能当帮主,就连命都不要了,别说是疗伤灵药了,连出行必备的清水和干粮都没带!
实力不行,你还非得出去浪,浪也就算了,你特么还不带药,你不是找死吗?
“难道只能等死吗?这种死法太憋屈了!”
莫明不甘,堂堂天庭仙兵,下凡不到五分钟,被一个凡人孩童坑得半死不活,这说出去,是要把人给活活笑死吗?
特么的,就算是有路过的仙友能救他一命也好啊!
莫明心里刚这么念叨了一声,旁边的空间忽然荡漾开一圈涟漪,然后就破开一个黑洞。
一黑一白,两道身影从黑洞中走了出来:
“您好,白无常2980为您服务!”
“您好,黑无常2981为您服务!”
莫明瞬间整个人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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