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莫明是对忌霄没什么感觉的,但是经过颜倾城这么一说,他对它的那块原始真骨动了心思。
莫明现在是搬血境第五重天,距离南陵府的入门标准还差了一个小境界。
如果真的如颜倾城所说,那头忌霄的原始真骨对他的修行有好处,那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这个提升修为的机会。
莫明根据李道一提供的信息,大致估算了一下,现在这头忌霄,和王家老人应当是在此地西南方三十里处。
“走,我们去找那头忌霄!”
莫明招呼李道一,不管怎么说,这家伙的修为都比自己强一点,出了事儿也能帮上点儿忙。
再加上,李道一福缘深厚,带着这家伙在身边,就算出了麻烦,也能借他的光挺过去。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可不想让别的男人有和颜倾城独处的机会。
“找忌霄?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
说话间,李道一就向山洞那里走去。
莫明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根本没有上前阻拦的意思,因为他知道,顶多五秒钟的时间,这李道一自己就会乖乖回来。
事实上,李道一只过了三秒钟就乖乖地折回来了,道:“我……我还是跟你一起去找忌霄吧!”
莫明笑了笑,早就料到了这一幕。
李道一性子腼腆,见了心目中的女神,也就只有除了紧张与害怕的份儿,更别提与高冷女神单独面对面了!
这也是为什么莫明说他气运厚,但却注定当单身狗的原因。
莫明一直觉得,做人嘛,就应该不要脸一点!
就应该像自己这样,不然怎么能把颜倾城这么冰清玉洁的美女抱进怀里呢?
表达歉意和拥抱,这是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对于莫明来说,那就不一样了。
按照莫明的话来说,那就是:因为我愧对这个美女,所以我要抱这个美女!
从逻辑上来看,好像没啥毛病,但是,为什么总感觉是颜倾城被占了便宜呢?
当然,莫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老子特么就是不要脸,要脸有个屁用,又不能当饭吃!
说真的,那种纤细柔软的感觉,的确让莫明这个活了快四千万年的单身狗陶醉不已。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想把颜倾城摁在地上啪啪啪。
当然,也只是那么一瞬间而已,他还没胆量真这么干。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更贱、更不要脸的莫明已经快要摘掉“单身狗”这个称号了。
而性格腼腆的李道一,依旧只能日日吃狗粮,夜夜单相思。
莫明给颜倾城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就带着李道一向着西南方去了。
莫明没隐瞒啥,很坦诚地告诉颜倾城,他要去找忌霄,取原始真骨。
颜倾城当然是不答应的,她可是见识过忌霄那让人惊悚的恐怖力量,以她的修为都对付不了,莫明去了不等于是去送死吗?
不过,莫明根本没给她抗议的机会,直接出了山洞,带着李道一一溜烟儿地就跑了。
颜倾城心里气恼,本来是想追上去,不过随即一想,莫明也不是傻子,不可能可能明知危险,还往上凑,倒不如,趁此机会让他吃点儿苦头,长点儿教训!
到时候,拿不到原始真骨,白跑一趟,看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于是,颜倾城又淡定地坐了下来,等着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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