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结束的很快。
关键是郎有情妾有意。
有一方想要买,有一方有诚意买。那么价格还有其他的条件等等,一切都好商量了。
最后,在一场宾主尽欢当中,米拉麦克斯影业的价格被提升到了1亿美金。
比原本的8000万美金还要贵,更不用说历史上几年后的7000万美金。
为什么会贵了3000万美金?
是因为亚伯人傻钱多,巴不得把自己的钱贡献出去给大家花,想要成为一个慈善家吗?
当然不是。
这里面涉及到了许多复杂的商业合约,还有合同。其中就有许多的对赌合同,合约当中规定,收购米拉麦克斯影业的价格提升到1亿美金,多出来的钱作为韦恩斯坦兄弟的对赌奖金。
要求是在十年内,这兄弟俩人还有米拉麦克斯影业必须最少获得5次以上的奥斯卡影帝或者影后,三次以上的最佳导演奖项,还有不低于30项的其他各种奥斯卡奖。
要不对他们的要求是,不要求盈利,但是必须保证电影可以获奖。
在公关奥斯卡方面。
亚伯不得不承认,和那帮科学电影技术学院的评委们差不多同龄的韦恩斯坦兄弟两人,实在是太有天赋了,在整个好莱坞里面都是绝无仅有的存在。
亚伯有把握可以拍摄出高票房卖座的电影,都不用他主动下场,他只要挑好演员,选好剧本还有导演,然后找适当的从小破球里面抄袭出来就可以了。
但是各种电影奖项可不一定。
别以为电影奖项就是根据电影的实力来颁发的!实际上只要是人类操作的东西,都是可以公关的。奥斯卡奖还有金球奖,它们除了电影本身必须有自己的实力以外,能不能得奖最重要的还是看公关能力。
打个比方,比如亚伯抄袭出某一部在原本的历史上,可以获得奥斯卡奖的电影。那他就可以等电影上映,翘着大腿在家里面,就可以等着成为最佳导演,或者最佳编剧或者最佳男女主角了吗?
呵呵,想多了。
如果真的这样做。
就算这部电影真的有获得奥斯卡的实力,但是你却无动于衷,根本不屑于公关奖项的话。那除了一些实在说不过去的技术类奖项,基本上真正的大奖绝对不会落到电影的头上。
电影的票房会因为剧本、演员表现,还有拍摄品质即上映的时期有发行的力度等等,而能够得到肯定的结果。
但是奖项可不一定。
亚伯需要韦恩斯坦兄弟两人的奥斯卡公关能力,而且现在是迫切的需要。
不是因为他好名。
而是因为一个可以带来高票房电影的家伙,固然可以得到市场的喜爱,也能得到一些明星们的青睐。
但是现在是1990年,票房对明星们固然很重要,但是这个时代的明星对电影奖项的追求要远比未来来得更加的迫切!
在三亿美金的电影票房,和奥斯卡影帝影后这两个选择中作出选择的话。作为一名演员,恐怕大部分的明星们,他们都会选择后者。
为了达成某些不可描述的目的,亚伯追求高票房赚钱的同时,他也需要手下必须可以经常出奥斯卡影帝影后这个级别的奖项,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吸引更多的好莱坞。
而在现在。
在“原来的剧本”里面证明了自己冲关奥斯卡能力的韦恩斯坦兄弟,就是亚伯确保这种能力的关键所在。
那比“原来的剧本”里面的7000万美金,多出来的3000万美金,就是吊在韦恩斯坦兄弟这对奥斯卡鳄鱼前面的一头鲜美可口的肥猪。
想要吃到这口鲜美可口的肥猪吗?那就在好莱坞还有奥斯卡的泥塘里面,为了亚伯的利益,去奋力厮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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