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决定跟随唐吉坷德走上一条游侠之路,去沿着两境长城环游这世界之后,恩斯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从前的心态,时常开心的像个孩子,哪怕是唐吉坷德一个蹩脚的笑话,他也可以捧腹许久。
唐吉坷德还是一如既往,对于劈剑术的练习从不间断,每日恩斯还在睡梦中,就隐隐约约地听到唐吉坷德的“我劈,我劈——”。
效果自然也是有的,从恩斯的眼光看去,至少唐吉坷德骑士的剑劈的越来越稳了,毕竟是每天至少一千次的劈剑,对于这种出剑的方式,唐吉坷德在第三天之后就已经滚瓜烂熟。
至于效果嘛,恩斯不清楚,便是唐吉坷德本人也不清楚。
可是恩斯清楚的是,他的唐吉坷德叔叔作为公爵之子,一直是算得富贵公子哥,本人虽然对各种新鲜事物极容易产生新鲜感,时效却从来不长。
以前唐吉坷德不是没有跟人学过剑术,可从来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总是给他的剑术师父找茬,要么说这些剑术不够华丽,要么就是这些招式不够实用,总之是没有他能够看得上眼的。
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什么剑术名家愿意教授唐吉坷德剑术了,唐吉坷德本人对此是并不在意的,于是也就这一身的稀烂剑术将就了下去。
本来恩斯都以为他的唐吉坷德叔叔这辈子就要这么糊里糊涂下去了呢!却没想到,戮只是传授了唐吉坷德一式剑招,就让他痴迷到了这般的地步。
对于这一点,恩斯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困惑不已的恩斯有一次再也忍不住发问,唐吉坷德这才说出了让恩斯也万分认同的缘由:像戮这样的绝世强者,可遇而不可求,哪怕是学的他的一招一式,也足以立足这危乱的世界。
米奇丁做了大半辈子的奴隶了,从来都没有拿过剑,更别提是练剑。
这几日的时间,他先是拿着木剑瞎比划,紧接着又拿了唐吉坷德暂借给他的圣剑瞎比划,当然是屁用没有,却有一点,从他的身上越来越多地看到了“自由人”的影子,奴隶的秉性逐渐消减。
当然,米奇丁对于唐吉坷德和恩斯的尊敬和感激,却是日益增加的。
没人的时候,望着恩斯和唐吉坷德,米奇丁的眸子里第一次闪烁出属于自己的人性思索,他喜欢这种没有等级尊卑的日子,他享受这种不用整日里的提心吊胆,还可以与伙伴同行的生活。
“我是最幸运的奴隶!”米奇丁常常这样想,木剑练得更卖力了,甚至是在心里琢磨:有朝一日,自己练好了剑术,一定可以为了恩斯王子赴汤蹈火,保卫殿下的安全。
游侠们总是随心所欲的,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目的和目的地。
这一日,唐吉坷德骑着自己的马匹,这马匹本来是没有名字的,只是想到自己是一支游侠队伍,唐吉坷德立马觉得,自己的马儿既然是作为游侠队伍的一份子,怎么也需要起一个十分响当当的名字才对。
最终琢磨了许久,唐吉坷德打定了注意,自己的马匹就叫唐亚·马神,但凡是带个“神”字的,在他看来,都是非同凡响的事物,自己的马儿叫了这个名字,立马就可以显示出许多的威风来。
一想到这里,唐吉坷德就忍不住三番五次地设想,若是一日遇到坏蛋,游侠队伍们准备出手打抱不平,这个时候,他就会骑在马上这样应答自如又大显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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