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吹了一阵空调,感觉身上暖和了一些,虽然脊背还是有些发凉。他关掉发动机,下车,从后备箱取出箱子,直接往楼上房间走去。
真的不想吃饭。
“旅游景区的东西,不好吃又死贵。算了,洗澡!睡觉!”他心道。
睡觉是不可能的,太早。
匆忙的洗漱一番后,赶紧缩到床上,从背包中取出随身携带的黄仁宇写的《万历十五年》,斜倚在床头读了起来。
受到中国传统史学观念的影响,后又读了当年明月著的《明朝那些事儿》,他却对明朝这个朝代是越来越糊涂。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何时开始喜欢历史的。这些故纸堆里刨出来的东西,不可能经世致用,也不可能对他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愉悦,更不可能对泡妞、对讨好上司有任何好处。但是他就是喜欢。
喜欢那种与现代人、现代社会完全没有联系的干净,喜欢那种与纯粹的快感。他喜欢一个完全从旁人的眼光来审视世界的快感,喜欢完全以俯视的视觉来探讨真相的快感。
其实真相与否并不重要。
他并不在乎是不是真相,他需要的是一种自己的认知。在他没有得到自己的结论之前,他是很难完全放手的。这是他最为重要的的习惯。是谁说过呢?读书就像做那事一样,总是需要一个结果的,不论过程如何。
他很是同情也很佩服那个申时行。本来自己非常不喜欢,他也知道万历皇帝非常不喜欢,同时他还知道同僚也非常不喜欢的早朝、经筵这两个折磨人却不见得对治理国家有任何效果的形式主义的东西。但是却非常坚持、非常严格的倡导和执行。以至于人人都在心中暗骂。这一点申时行应该非常清楚。但是他仍然义无反顾的执行了下来。
礼仪,真的就那么重要么?形式大于内容的东西,就真的非得那么认真那么努力的维护么?就如同迎接企业领导的时候非得夹道欢迎么?对企业领导的讲话,就非得用高屋建瓴啊、非常重要啊、非常及时啊等等的形容词么?
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直很反感这种形式的东西。这种反感应该由来已久,他记得,从小他就非常讨厌,并经常与这种事情对着干。甚至,在一次全校大会上,他不仅不出席,还在自己的教室里胡乱打砸,发出巨大的声音,来破坏那次大会。其实那次大会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就是申时行之所以是申时行,而他齐格只能是齐格的原因?
然而,正如万历皇帝一样,这些企业的领导也并不知道,在山呼万岁的声音中,在异口同声的附和中,在举手投足的敬意中,其实其中包含的更多只是敷衍与嘲弄?
别人不知道,他齐格便是如此。对于任何人,他早已没有了尊敬。用一句俗话说,脱掉衣服扔进澡堂里,大家都差不多。
“我就不懂,你为什么一直要和别人对着干。随和一点就真没的那么难?”他响起夏琪曾经问过他的一句话。
是的,真的很难。
窗外的一弯月亮,慵懒的照射进来,在床头灯光照射之外的地面上洒下暗淡的银色。很冷。
他合上书本,打开电视。选择了一个不知所谓的综艺频道,在男男女女莫名其妙的吵闹声中,睡觉。窗外那弯月亮,变成了夏琪那冷漠的脸,他转了个身,还是感觉有双眼睛瞪着她。于是,气恼的在寒气中跳下床,拉上窗帘,缩回床上。
这一夜,齐格一直不停的做梦,天发白的时候方才沉沉睡去。直到中午的时候才睁开双眼。
他斜倚在床头上,点上一根烟,仔细回想了一下昨晚做的梦,竟然发现一个都记不起来了。“奶奶的,我这是神经衰弱了?”他自嘲的骂了一句。
打开手机,简单的回答了几个微信或者陌陌上的消息。洗漱之后,从背包里取出抓绒衣穿上,下楼,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一个人溜达着往大九湖另一侧走去。
他今天想步行绕大九湖环湖公路走上一圈。
大九湖,传说神农炼制丹药时埋鼎的地方。其实就是高山之上山间自然形成的一个平坝。号称华中屋脊的神农架,有许多地质特征,恰好大九湖这一片不是卡斯特地形而已,因此,才能积存山上的积水,形成这种小型湖泊。对于前人的穿凿附会,他感觉有些好笑。大九湖自然风光,本身比这些杜撰的历史更有吸引力。
天很蓝,蓝得有些发紫。那是紫外线过于强大的原因。
云很白,白得有些刺眼。那是空气中PM2.5太少的原因。
任何一种事物的存在,都能找到其存在的理由。
这是萨特的“存在即合理”?还是说,这只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存在的便是合理的?还是合理才能存在?
他有些懵。决定不再想这个问题。反正自己的存在便是不合理的。或者说,不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自己应该是一个另类?
是不是太高估自己了?另类?呵呵,自己配吗?一个卑微的,弱小的存在而已。你不是一个类,更不是一个群,顶多只是一个细菌,一个依附于别人存在的毫不起眼的细菌。
如此而已!
拉起长音,高声唱起原来红极一时的《故园之恋》。他觉得这地方,很适合这首歌的韵味,也能更有效的将声音扩散出去。
“走过来一山也……又一山咯……过了一江也……又一咦勒咦勒咦勒……江哟……”
惊起了两旁的山雀,扑棱棱的突然从草丛中飞起。
陈汝佳这个名字,对现在的女孩们来说,是不是太过陌生了些?呵呵,《故园之恋》,又有多少人能够想起?
“一个是鬓发染白霜,一个是皱纹上额头。让我们紧紧手挽手,缓缓走在,走在暖暖,暖暖的神州……”
他仿佛看见一双冒着小星星的眼睛看着自己。正是这首歌,让他认识了比他小十来岁的夏琪。
那个时候,正是他高歌猛进一往无前的时候;那个时候,正是他春风得意马蹄疾时候。
“格哥哥……”那是第一次她这样叫自己,“你看起来不忧郁啊,怎么唱的这样忧郁?”
“或许,我只是善于伪装呢?”齐格记得当时他是玩世不恭。毕竟,知道妻子出轨后才离婚,心情并不怎么好。然而,他并不想让人看出自己心情不好。因为,在这个行业,他是这座城市首屈一指的“大师”。
是的,那个时候,齐格这个名字,在他所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开发商圈子中,没有人不知道。当人们还在一个月千块钱不到的薪资的时候,他的收入已经到了恐怖的上万了。也就是说,他一个人一个月的收入相当于别人努力挣一年。
但是,这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太大!
因为,他的原配妻子忍受不了他长期不分日夜的工作,终于出轨了。
那是他第一次离婚。当然,也很快迎来了第二段恋情。
那第二段恋情的对象,便是夏琪。
前面两个姑娘,从背影上看,都不会超过三十:一个长发飘飘,腰身纤细,走路的姿态有些夸张;一个齐耳短发,臀部硕大,脖颈很是白皙,耳朵的轮廓也是白得有些炫目。
两人大概来自陕西吧。他分辨出两人的音调很有些观众口音。生硬的倔。
他保持着自己的步伐,不紧不慢的往前走着。越来越近。
前面的两个姑娘听到他的脚步声,不约而同对视了一眼,然后回头向他看了一眼,站在路旁。
“帅哥,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短发的那位提高声音问道。
“呃……《故园之恋》。陈汝佳的。95年的时候流行。”
“95年?”长发的道,“我才出生呢。”
“好吧。”齐格道。
“嗯,很好听。可是老了。”长发道。
“人老了?还是歌老了?”齐格有些奇怪她说话的语气。
长发的捋了捋右边的脸颊的发丝,道:“人老了。不然不会这么沧桑。”
“好吧。”齐格摸了摸鼻子,“现在不是流行大叔吗?”
“这么说,应该称呼你大叔?”
“不必客气!”齐格连忙跨出两步拉开距离,“大叔便行一步了。”
才走出几步,长发在后面对他大声道:“大叔,你就这样喜欢一个人?”
“不是喜欢。只是只有一个人。”齐格头也不回,举起手向后挥了挥。然后便听到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这一招,是齐格的拿手好戏。他绝不会死缠烂打,欲擒故纵才是泡妞的真谛。他相信缘分,有缘的话,他们自然会相聚。无缘的话,任他如何努力,也是白费。这是他长期总结出来的经验。与其自己挖空心思,不如让别人对他产生好奇。
他刻意的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很快,便将两个姑娘丢在身后很远。然后,离开大路,拐进了一个山口。
这是一个名叫小九湖的景点,不算太远。形状和地势与大九湖差不多。他随意的走了走,掏出手机,咔嚓咔嚓的照了一些照片,在阳光下坐了一会儿。空气中夹杂的青草味和牛粪味,与夏琪老家后山上的味道很相似。
一根烟没抽完,他觉得受不了了。抹了抹眼角被香烟和牛粪味熏出的泪水,站起身,继续往里走。
枯黄的杂草,与随风飘落的黄叶,还有远处一两处农家的院子冒出的炊烟,在这个安静的小山洼里,显得那么的不和谐。他有些后悔自己来到这里。不过,既然来了,他觉得径自回去似乎有些可惜。应该会找到一些别人没有发现过的景色吧?安慰了一下自己,紧了紧身上的背包,选准一个方向走去。
这是一个小山垭。站在这个山垭上,远处的景色尽收眼底。这个季节,神农架林区的树叶开始变黄变红。半黄半红还夹杂着一些白色的或者绿色的树木的群山,俯首在脚下的感觉,有些让人飘飘欲仙。
然而,齐格总觉得太虚幻。
虚幻的比那些梦都不真实。尽管他记不得那些梦。
“过了爱做梦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平静。”想起刘芸每次都五音不全的唱这首歌的样子,齐格突然有些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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