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就买!
“老板,你看我这手上拎着的东西太多了,能麻烦等会儿找人给我送过去不,辛苦费我出了。”
有生意上门,还给辛苦费,老板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余超想了想,反正都要,干脆一次到位。
“那啥,老板,再给我准备一箱五粮液,价格中等的就好。咳咳,那个老板,还得麻烦你件事,能不能帮我买个泡酒的玻璃罐子,要十斤装的,带放酒阀门的那种?。”
嚯,用五粮液来泡酒,中头奖了啊这是。
“小事一桩,等会儿我亲自给你送过去。这些东西你是先给钱,还是送过去了再给?”
“不用那么麻烦,老板你算一算,我全都付了。”
Emmm,说话的时候挺豪气的,付钱的时候心里那个凉啊,差点就想说不要了。
淡定,不能慌,不就是钱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千金散尽还复来。
老板见钱都入账了,直接提出让余超等一会儿,他让家人去把酒坛子买回来,然后开车带货送余超一起回去。
这敢情好,少走路了,免得看见啥玩意好就想买。
半个小时后,烟酒行老板和余超一起将所有的东西全都给送到了租房里。
将人送走后,余超苦笑道:“得,那老板回去还不知道怎么编排自己呢。是久贫乍富的暴发户,还是偷了谁家的钱,居然敢四处张扬?”
可不是嘛,就余超住的这一室一厅,啥都没有,这条件还敢买买买,不让人多想才怪呢!
哎,低调,一定要记得低调啊!
狗肚子里装不了二两油,臭显摆个啥!
才那么点钱就心态爆炸了,要是身家将来翻个几百倍,岂不是连首富都不放在眼里了?
教训啊,一定要深刻牢记,三省吾身,尽快提升自身素质和眼界才是正理哩!
嗯,已经忏悔过了,忙正事吧。
玻璃酒罐看似干净,可里面怎么着也得清洗消毒一下。
烧点水,高温杀毒,用纸巾擦拭干净。懒得多等,直接打开酒箱,将一瓶瓶五粮液直接倒进酒罐里。
浓郁的酒香味顿时飘散在空中,惹得对门的外卖小哥回来闻到,在外面嘀咕着:“哪个的酒打倒了,搞得这么香,好几儿浪费哦。”
余超没有吭声,从冰箱里拿出保鲜的瓷瓶,揭开瓶塞,一股带着点淡淡中药味的气息顿时飘入鼻腔中。
呃,这血骨膏该咋定量稀释呢?
记得一葫芦水勾兑了大约指甲盖大小的血骨膏,浑身上下都跟喝过酒似的燥热。如果用酒勾兑恐怕更加厉害,所以这量必须得减少三分之二。
咦,这岂不是跟方三叔最初定的量相同么?
好吧,算他厉害。
一葫芦水大约有个两升水的样子吧,而玻璃罐子里有九升不到的酒,这样算起来的话,往里添加比指甲盖多一点的血骨膏就应该可以了吧?
余超找来一个调羹,将瓷瓶里的血骨膏往里倒,半天都没见反应。
得,血骨膏太粘稠了,也不知道方三叔当时是怎么给弄进这瓷瓶里的,怪不得他老是用筷子沾着血骨膏往水里加呢。
一筷子,两筷子,三筷子...
呃,到底够了还是没够?
咋瞧着瓷瓶里没多少血骨膏了呢?
余超一狠心,再用筷子弄了点血骨膏往酒里晃荡,只见原本清澈透明的酒液已然变得跟红酒似的。
他也没多想,盖紧酒罐,放到一边,往瓷瓶里掺了点水,手指封住使劲摇晃,然后一口喝光。
反复三次掺水洗涮后,再也没有尝到一丝甜味,方才作罢。
可就在余超刚想去整理买回来的东西时,胃部突然火烧火燎的,比一口喝了二两白酒还厉害。
余超脑子里顿时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糟了,血骨膏服用过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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