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以“谋叛欺君罪”将袁崇焕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后,刽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围观百姓即扑前生咬其肉,直见内脏。之后亦争买其肉,以下酒泄愤。一代忠良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似乎也正应了那句伴君如伴虎的古训箴言。
李夔知道,这样残酷的刑罚若要施行,那庆善必会在巨大的恐惧下,供出幕后之人为邢行。这是邢行所绝不能同意的。
所以,在李昌符下定决心去抓庆善等人,作为不良帅的邢行,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那就是,找到庆善,并偷偷的杀了他。
不然的话,无论是放走庆善,还是由李夔来抓到庆善,邢行本人都是死路一条。
一时间,整个大堂之中,又是一片静默。
在这沉默之中,这时的李夔,却忽然由抓捕庆善,转而想到了另一件事情。
那就是,在这个古代社会里,既然刑事技术水平低,官府来办案的话,还会依靠刑事技术来克制犯罪吗?
应该是当然不会了。
这里有一个很浅显的道理,那就是,罪犯不可能天生就水平高,他的犯罪技术,总是需要学习成长的。所以,既然刑事技术水平低,那就采取相关的措施,阻止他成为高水平罪犯不就好了么。
因此,古代我们对付犯罪不是通过发展刑事技术,而是采取的社会性控制的手段。这种手段,大家其实是耳熟能详的:编户齐民、十户连坐通过编户齐民,限制流动,让大家活在熟人之间,这件事会是谁干的,大家都一目了然、心知肚明,通过熟人间的了解和对坏人的排斥,一般人就不会去犯罪。通过连坐,迫使邻里彼此监视,谁干点啥,邻居一清二楚,只要你不光明正大、只要你总是遮遮掩掩,那你干坏事就是大概率的。通过这两点,就可以得到了一个犯罪率很低、很容易圈定一个小范围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环境。
然后,官府再对轻罪重罚、对罪犯进行群体性排斥的惩罚性手段,那么,绝大多数的罪犯就没有机会成长为精英罪犯了。在这种背景下,再发生恶性案件,有了对矛盾清清楚楚、彼此监视、彼此了解的熟人,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据、什么现场,就看是矛盾冲突点、就是看谁行为异常,在连坐的威慑下,谁干的立马就知道了。
再接下来,官府按概率大小,挨个抓了由经验丰富的职业人士进行连打带诈的拷问,在这种情况下,那没啥经验还没来得及成长的罪犯大概率就会对不上,而只要对不上,那就能基本确定了。
所以呢,既然刑事技术水平低,那官府也有相关的应对智慧。
旨纳起来,就主要通过以下几点:1、通过限制流动和连坐,营造一个低犯罪率的、德治的熟人社会2、基于低识字率的现实,阻止犯罪知识的传播、罪犯犯罪经验的积累3、轻罪重罚,提高犯罪的成本,通过株连来提高协助犯罪的成本。
这三种手段,在一般的太平盛世基本就可以遏制绝大部分的犯罪,而即便出现了激情犯罪,也很难成长为精英犯罪,而绝大部分因为经验不足被专业的、有经验的破案专业人士所侦破。真有极少数罪犯逃过了专业人士的侦破,由于低流动性和严密的邻里监视,其也很难再次或屡次犯罪,因为宵禁、路条、户籍等社会管控措施和熟人社会中陌生人太过显眼,其一旦流动再犯罪就非常危险了的。
当然了,要实现上面这些条件,有一个总的前提:那就是社会要比较安稳。而如果社会比较动荡,或者处于战乱之世,其实应对之策,反而更简单了。
因为社会动荡,那就是自己负责自己的安危,即抱团依附于强权,而强权在乱世为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动员成本,会加大连坐与株连的范围与程度,顺便就阻止了犯罪。而在天下安定,从动荡想安稳转换的过程中,首要的措施就是阻止人员流动,使之定居成为熟人。如定户籍、在要地设巡检所查路条等阻止流动。通过这些措施,最终达到逮捕罪犯,维持治安的目的。
行军司马赵之度再度上前,用威吓的语气又问了他一遍:“那你现在,能告诉某等,吴老夫究竟被尔等藏在何处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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