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见孙圣用钥匙拧开门锁的那一刻,坐在客厅里盯了时钟三个钟头的周宁已经压不住自己的脾气,劈头盖脸地骂开来,“不是说好五点回家吗?这都已经八点钟了,你到底有没有记性,怎么总是让我等,你倒是说说看啊,这么晚回家你去哪了……”
孙圣垮着脸,不敢出声,低着头脱鞋。早上还擦得锃亮的皮鞋,到晚上就被刮坏了一块,孙圣心疼地想着,斜着眼瞥见门口半身镜里的自己,竟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么狼狈的一个人了?头发油腻地塌在前额上,胡楂呲出来一片,皱巴巴的西服,胸口和袖口都留着新新旧旧的咖啡渍。镜子中的那个人,半只鞋狼狈地穿在脚上,另一只脚上的白袜子黄得厉害,他低下头,大脚趾从袜子里钻出来,厚厚的指甲青面獠牙。这副样子,让孙圣想起冰箱里那个放了两个月没来得及扔掉的西红柿,他和它们一齐坏掉了。
周宁赌着气,嘭的一声关上卧室的门,叽里咕噜的声音从门缝里钻出来。孙圣在这些声音的间隙叹了一口气,盯着皮鞋上的划痕,心疼它,也更心疼周宁。昨天的周宁还记得孙圣连续加班一个多月,是为了给半年后的婚礼攒钱,还特地为了慰劳他下厨做了好几个菜,而午夜十二点一过,她脑中的橡皮擦准时发挥效用,已经完全忘掉了他的这份好。
冬日的夜黑得太早,疲倦和饥饿一同袭来,孙圣打开冰箱的门,扔掉那个腐烂的番茄,他还是搞不明白,可怜的周宁怎么会患上这种病?
周宁得了一种病,每天都忘记孙圣的一份好。
这不是周宁第一次发病,早在半年前,这该死的病就已经初见端倪。起先是一个平常的周日下午,孙圣照旧躺在沙发上看书,周宁在电脑上写字,墙角的猫伸了个懒腰,阳台上的竹子又冒出一小节,所有的事物都维持着应有的美好。突然间周宁转过身,把电脑啪地合上,备足了吵架的气势,用从未有过的尖利嗓音质问着孙圣,“哎我说孙圣,你怎么就不能像别人家老公那样在周末去赚点外快啊,非得在这看那没有用的闲书?”孙圣打了一个激灵,半天没反应过来,周宁的话让他受伤不小,连续几天都在家佝着背走路。
他想不通,周宁一向体贴温和,当时看上自己不就因为这份书生气吗?怎么现在也像那些庸俗的小妇女一样咄咄逼人了?
接下来周宁的一次发病,是在孙圣公司的聚会上,周宁作为家属出席,一抹淡黄的裙子给足了孙圣的面子。席间几个臃肿的男人互相推着酒杯,吐沫横飞地讲着荤黄的笑话,半眯的眼睛透出一股世俗的丑态。平日里周宁最讨厌这种无意义的聚会,可是一直一言不发的她,看着在旁边喝着橙汁的孙圣,却近乎嫌弃般地脱口而出,“男人要是没有个酒量,还算什么男人啊?!”害得孙圣在席间尴尬了很久,半天也呛不上来一句话,他在一群肥腻男人的哄笑声中失了神,一时间只看得到周宁嫌弃的目光。
再后来,周宁的行为几乎无可理喻,总是突然间地嫌弃孙圣的“准时”“老实”和“为人憨厚”,或者没头脑地质疑他的“晚归”“体贴”和“忠诚义气”。这样的状况频繁地发生,某一天,孙圣蹲在厕所里心烦意乱地看着报纸,忽然间就乱了神。报纸这面的一版写着科学家对艾滋病治疗有了新发现,那边的一版写着,“举世震惊的心理疾病暂时还没有研究出新的治疗方案”,这个几乎被判了“死刑”的心理疾病,指的是患病人每天忘记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的一份好,随着时间的流逝,终究一点点忘记对方的全部,而从此形同陌路。就是在那个下午,孙圣在厕所里,对着一张报纸,眼泪掉得七零八落,他已经在心里为周宁确诊,他的爱人,不幸得了这种病。
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整整六个月,周宁发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她和孙圣一起担忧着这种病。
他们去过很多家医院,带着殷切的心情,光红包都送了三万八,可是大多数医生都摇摇头,“这是最难的病,医学界没有找到治疗方法,连减缓发病频率的药都没有。”也有过一些医生开出莫名其妙的药方,摆出权威的架势,“目前医学界只有我开出去的药是最有效的,上个月还成功医治了两个重度患者。”周宁照着方子老老实实地吃了三个月,愣是活生生地被折腾出了失眠,抑郁的症状,还胖了十斤,却没有看到一点点功效。他们甚至去了传说能包治百病的老阿婆那里,据说这个神婆曾经治好过阿红的不孕和王小峰顽固的湿疹,连周宁都狠下心来,“就算让我吃癞蛤蟆,我也豁出去了!”可是老阿婆拉着周宁的手,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半晌叹气,“回去吧,姑娘,没有治了。”然后转身重新钻进屋子里,继续熬那锅味道刺鼻的蛤蟆汤。阿婆并没有告诉周宁,周宁的眼睛里只剩下一个敞开的大门,却并没有人住在那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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